她如鯁在喉。或許姑姑說的對,孩子終究需要爸爸,他應該也是喜歡這個孩子的吧。就算是為了孩子,他們也需要靜下心來好好談一談。
「我還是希望你考慮一下,結婚的事情。」他猶豫了一下,艱難開口,「我是一個私生子,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也經歷跟我一樣的痛苦。」
他不擅長刨白自己,從不曾跟別人說過他的過往。
小的時候,方寧根本不管他,吃的好不好,穿的好不好,在學校裡過的怎麼樣,身上的傷是怎麼來的,都不在她的關心範圍之內,她關心的只有那個男人什麼時候來。起初他也盼著他來,至少他在的時候,方寧會假裝著做一個好母親,跟那個人說我們兒子學習有多好,多聽話,學校裡有多招女同學喜歡。
我們兒子,他晚上一個人躲在被窩裡來回的咀嚼這句話,眼裡有委屈也有淚,他想他也是有爸爸和媽媽的人,不是別人嘴裡的野種,雖然他把那個小胖子揍的不敢再提。
後來他終於明白,不管他再怎麼揍別人,他就是野種。他媽當了一輩子兔絨花,而他只是一個她用來拴住那個人工具。在方寧眼裡,在那個男人眼裡,他就是一個野種,徹頭徹尾。
他以為他已經忘記,忘記了方寧,他成功的拿到了馮家的一切,他不需要別人的關心,不需要秦鶴生嘴裡的家的溫暖,他有了足夠的錢和權,就連曾經對他不屑一顧的那個人都需要來拉攏和仰仗他。
可當見到斯瑩的時候,他知道那段日子被自己埋在深處的角落裡,腐爛著、發酵著、侵蝕著自己身與心,他依舊是那個怯懦的小男孩兒,整日的惶惶不安,渴求著別人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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