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著後視鏡和偷來的那副公牛面具。骯髒的費迪南德看上去扁平且又古怪。它那空洞的眼睛看著諾曼,諾曼透過它看到了人行道的地面。公牛快樂、燦爛的笑容收縮成了一團皺紋,這已經很不錯了,至少這該死的東西已經離開了他的腦袋。他想開啟收音機,才發現旋鈕已經被他扭掉,很難再開啟,所幸的是他設法又開啟了它。還是那個陳舊的電臺,湯米·詹姆斯和桑德爾斯正在唱著《小花招》,諾曼跟著唱起來。
在另一條小路上,一個看上去像個會計師的男人坐在一輛凱瑞車的方向盤後面,帶著謹慎的好奇心打量著諾曼。開始諾曼有些不明白這個男人究竟對什麼發生了興趣,很快他便想起自己的臉上仍然血跡斑斑,他用手摸了摸,大部分都凝成了血塊;此外他還赤裸著上身。他必須儘快處理這些事,然後……
他彎腰拿起面具,一隻手伸進去,將它舉到車窗上,用指尖捏著橡膠嘴唇使它活動起來,隨著音樂節奏,費迪南德在跟湯米·詹姆斯和桑德爾斯一起唱歌。他前後左右不停地活動著手腕,費迪南德好像在演奏著一曲瘋狂的爵士樂。那個長得很像會計師的男人坐在那裡,脖子伸得長長的,簡直看呆了,由於太專注,一下子撞在了人行道旁的車門上。
諾曼竊笑著。
他把面具扔到地板上,在赤裸的胸口擦了擦雙手。他知道自己看上去一定很古怪,而且十分愚蠢。但如果穿上那件帶有尿味的襯衫情形會更加糟糕。摩托夾克就在他旁邊的座位上,至少夾克的村裡是乾淨的。諾曼穿上了皮夾克,將拉鍊一直拉到了下巴上。這時交通燈已經變成了綠色,旁邊的那輛凱瑞車像子彈出膛一樣從十字路口竄了過去。諾曼也開動了汽車,隨著收音機裡的音樂悠閒自得地唱起了歌:“我看見她沿小路離去……你知道我第一次看見她,漂亮的女孩兒,獨自一人……嗨,寶貝兒,我能帶你回家嗎?”這首歌使他想起了高中時代,那時的生活無比美好。是這個可愛的小羅絲搞糟了一切,給他帶來了所有這些麻煩。至少在他大學高年級以前還沒有這麼多麻煩。
你在哪兒,羅絲?他想。為什麼你不來參加這個婊子們的野餐會,你他媽的到底在哪兒?
“她參加她自己的野餐會去了。”公牛在耳語,這聲音既陌生又熟悉——就像是沒有經過思索而說出的簡單但無可爭辯的預言。
諾曼把車開到路邊,沒有注意到“禁止停車裝載”的標誌牌。他把面具從車箱地板上揀起來,它又一次摩擦著手上的面板。這一次他把面具轉過來對著自己,從空洞的眼眶裡看到了下面自己的手指,而這眼眶看上去也正在以某種方式注視著他。
“她自己的野餐會,你是什麼意思?”他嘶啞著嗓子問。
他用手指摸著公牛的嘴巴,雖然摸不到,但是能看到它的嘴巴在動。他猜想他聽到了自己的聲音,但聲音並不像他自己,也不像是來自他的喉嚨裡面;而是來自那嬉皮笑臉的橡皮嘴唇之間。
“她喜歡他吻她的方式,”費迪南德說,“你不知道嗎?她也喜歡他用手撫摩的方式。她希望在他們回來之前,他能對她玩一些小小的花招。”公牛好像在嘆氣。它的橡皮腦袋以某種奇怪的國際大都會式的姿態在諾曼的手腕上晃來晃去。“這些都是女人所喜歡的,對嗎?小花招。骯髒的爵士樂,整整一夜。”
“誰?”諾曼衝面具咆哮道,太陽穴的血管突了起來,“誰吻了她?誰摸了她?他們在哪兒?告訴我!”
面具沉默了,或許它剛才根本沒有說過話。
“你該怎麼辦呢,諾曼?”諾曼知道,這是父親的聲音。屁股上有些疼,但並不可怕,而剛才那個聲音才可怕。即使那是他自己的聲音,同樣令他感到恐懼。
“找到她,”他低語著,“我要找到她並教會她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