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歡欣雀躍,興奮得不能自已。——我同她成了同學!
只是我一直不敢走到她面前,向她坦誠我的身份。我要怎麼說?「嘿,我是當初跟你一起出車禍的女孩,我們真有緣分?」那簡直是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
所以我只能遠遠的,安靜的看著她。
我知道她的一切,她喜歡什麼顏色,什麼口味的奶茶,最愛吃什麼菜,遇到解不出來的問題是下意識的小動作……我熟悉她,甚至超過熟悉我自己。
我就這樣看著她,一直看著。
好幾次我都想走到她面前,然而卻每一次都情不自禁的膽怯,又收住了腳步。
不知道是不是我看的時間太長,也太投入了。我感覺自己將她當成了信仰,當成了全部,而等我自己察覺到這一點的時候,卻已經遲了。
我陷入了一種完全無解的戀愛的漩渦之中,並且不願自拔。
每一天,我都用自己的眼神膜拜她,用我虔誠的心替她祈禱,在她看不見的地方默默的照顧她。我想像自己是某些古老神話傳說中的守護神,只為了她一人而存在,她卻不必知道。
但假如她肯對我笑一笑,假如她肯同我說一句話,假如她肯對我說,「其實我也注意到你很久了。」
我想我願意即刻死去。
這封沒頭沒尾的信至此結束。
但夏箏卻再一次確定,這的確是寫給自己的。
因為她感覺,自己應當就是信中那個一直被默默關注著的女孩子。
糟糕的是,她根本想不出這封信會是哪一個人寫的。
事實上,夏箏覺得自己跟這個寫信的人一樣,罹患了一種不會回憶起從前的病。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她雖然努力的、充實的活著,但實際上卻每一天都飽受煎熬,渾渾噩噩,根本不知道自己經歷過什麼。
這樣的情形,一直到青春期結束之後才稍有好轉。
那之後,她就告別了從前的生活和朋友,開始了全新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說,現在認識她的人,都不應該會知道這些被塵封的往事。
所以夏箏不太願意相信,這是知道自己過往的人的惡作劇。應該不會有什麼人花費這樣多的心思,來玩這麼一個無趣的惡作劇。最重要的是,這封信情真意切,除了最後的表白令夏箏萬分不自在之外,其他地方,的確都能夠喚起她的感情。
那種感同身受。
但是如果這世上真的有這樣一個女孩——天啊,夏箏心想,自己竟然不認識她?
作者有話要說:
開個小短篇寫著玩兒三萬字以內,具體看有多少劇情吧。
更新就……看情況吧→_→
第2章 是你,李東茉
那封信讓夏箏記掛了好久。甚至第二天她路過信箱的時候,鬼使神差的又走過去開啟看了看,似乎期盼著裡面會有一封淡藍色的信。
然而並沒有。
說不出是失落還是鬆了一口氣。
第三天也沒有。
在這一整天裡,她都在努力的回想曾經的生活,希望能夠從中判斷出,寫這封信的人究竟是誰。
知道是誰之後會怎樣呢?夏箏也說不清楚,就是有那麼一種迫切的心情,想要知道。
可惜一直到下班回家的時候,她也始終沒能夠想起來。
回家的路上,夏箏順便去了一趟超市,採購了一些食物。都是些零食和熟食,夏箏是不在家裡開火的,她雖然也裝修了廚房,但除了飲水機和冰箱之外,並沒有準備其他電器。
她已經習慣了快餐和外賣,週末不想出門的時候,就靠著這些東西打發時間,一邊吃一邊看電影,從早到晚,彷彿這樣就能熱鬧起來。
也不是沒有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