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我沒錢,也不想成為有錢人,怎麼辦?那你可以拒絕罪犯提出的交易,讓罪犯仍然受到最嚴厲的司法制裁。這是真正的公平,你若傾向於純粹的公平,也可以辦到。如果別的受害人願意和解,你卻想在一旁說三道四,你要反思一下你自己是不是妨害了公平,妨害了別人的權利。
場外交易的雙方必須僱傭一個律師,簽好協議之後三方到場,將協議儲存在大清戶部銀行的保險櫃中。當然,現在還沒有律師這個行業,現在叫“狀師”。
司法系統不僅可以免除大量的訴訟,還可以為這種場外交易設定印花稅,滿百抽五,跟關稅似的,還能賺點養廉金。
這是刑事訴訟,下面是民事訴訟。
所謂的民事,基本上就是跟財務有關的糾紛。一貫對大清的司法系統沒信心的唐寧仍然決定設法剝離大量的民事案件,交給誰仲裁呢?答案是:行業公會(也叫工會、商會)。
工商業發達的地方都有自發組織起來的公會,如廣州:炒粉行業有沙河粉工會;殺豬的有屠豬業職業工會;造木屐的有木屐業職業工會;製作唐裝鞋的,有唐鞋業職業工會;賣棺材的有壽板業職業工會等等。可謂無所不包。
各種公會原來就有自己的正當收入,所以跟官僚相比,沒有那麼強的受賄意願。資本家當然是萬惡的,但以貪腐為職業的官僚要比資本家惡上一萬倍。平民是不是好點?平民有了權,比官僚要惡上一萬倍,拼了老命也要把前半生這個世界欠他的給賺回來,所以他們比受過儒家教育的官僚還要不靠譜,跟內務府的太監是一丘之貉。萬般無奈,也可以說是這個世界的無奈,資本家是相對廉潔的不二選擇。
民事合約在簽訂的時候可以選擇同業公會,如果怕同業競爭對手搗鬼,也可以選擇跟本行業無關的行業公會或者將來的大清總商會。
同理,民事合約的簽定同樣可以存放在戶部銀行的保險櫃裡。民事合約與刑事犯罪的場外交易不一樣,會出現大量的小額合約,其所要求的安全程度也不一樣,為此,戶部銀行的當地銀行會搞一些類似超市寄存處一般的專用櫃子,銀行會安排保安和服務人員,這些服務人員相當於公證員,保證大量的民事合約具有法律效力,還為一定數額的合約繳納印花稅打好基礎。
所謂印花稅,就是“公證人員”給合約蓋上一個印戳,表示專業人士認可了這項交易,有法律保障。根據交易種類和金額的多少,分別有不同的稅率。為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生存必需品就少納稅,發展文明與經濟重要的產業就少納稅,如:教育、出版等產業。民宅少納稅,商業地產多點。但原則上是制定低稅率,使得普通百姓感覺蓋個印戳是為他們服務,而不是榨取他們的油水,否則誰願意用你這套啊。窮人的交易基本上夠上不上納稅額度。
婚姻也算是民事,這個事兒產生法律糾紛的也多著呢。主要是收彩禮的事情,有了彩禮公證這事兒就好辦多了。紅娘公會當然是沒有的,這個事情可以由當地士紳組成婚事陪審團,裁決婚姻糾紛,由他們來傳播、鼓勵和仲裁婚事糾紛。這當然也是低稅率的,普通百姓的彩禮不會達到納稅額度。土豪級的婚禮則會滿百抽五。新政課稅的本事可不小呢,沒辦法,朝廷窮。
司法制度改革得這麼先進了,那些古老的陋習當然是要改掉。第一個要改的就是審訊制度。以前對平民刑訊逼供的事情太多了,從現在開始,不僅“不可枉殺士大夫”,連百姓也不能動刑。實行無罪推定原則,司法系統未判決時不可以把百姓當成囚犯,保障他們的權力。
這一套改革,基本上就是開始循序漸進地實施有產者陪審團制度,大清總商會的委員的未來是高階仲裁人員。這些將在商業發達的城市如廣州、上海等先試行,積累經驗和人才之後向全國推廣,拉開司法獨立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