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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頁

屋裡瞬間安靜了。

然後,在唐朵震驚的目光下,梁辰又在鍵盤上按了幾下,畫面切出,換成林家大門口,和林家住的單元樓樓下。

那麼,也就是說,即使林月將自己關在小屋子裡,也能一清二楚從樓下到樓上,到她家裡發生的一切,都有誰來,有誰造訪。

而且,她還可以聽到唐朵剛才和陳慧茹說的話,直到他們要進來,這才飛快地合上筆記本,衝上床,裝作魂不附體的模樣。

屋裡突然響起「啪啪」鼓掌聲,是唐朵。

在林月的瞪視下,唐朵倏地笑了:「你可真牛逼。」

作者有話要說: 看留言裡,有親提到這本的重點,簡單回答一下。

看過上一本系列文《我沒那麼喜歡你》的童鞋應該知道,那本圍繞的是不同都市人的「價值觀」,女主周垚一路過關斬將,撕逼小能手

這本呢聊的是「性格缺陷」,這玩意每個人都有,有的基因裡自帶,有的因為後天環境經歷而成型,有的很明顯,有的隱藏起來了,對待外界不同的人,我們會戴上不同的面具,隱藏真正的自己。但重點不會放在案子裡的支線人物身上,也不想走沉重路線,還是以男女主和故事為主。

……

好啦,廢話不多少,下章完結林家的部分。

第16章

在林月的瞪視下,唐朵倏地笑了:「你可真牛逼。」

嚴格來說,林月演的不夠逼真,但唐朵接到這個案子的時候,已經先入為主的將她當成受害者,而且兩人只見過一面,還是在這個光線不充足的小房間,只要林月埋著頭,裝出發抖的模樣,就讓人很難分辨。

但就在剛才,梁辰開啟膝上型電腦蓋的剎那,唐朵卻是發自內心的覺得,這小姑娘的心機太深了。

用監控錄影這一招,唐朵的確沒想到。

一直都在瞪人的林月突然開口:「你們剛才說的是真的嗎,已經找到證據了。」

唐朵掃了她一眼:「所以,你可以放心交代老底了。」

林月卻緊閉雙唇。

梁辰走到屋子的另一邊,那裡是一整片黑暗,他靠牆而立,彷彿置身事外。

然後,他說:「法律裡沒有一條規定裝瘋會獲罪,就算你現在交代,只要你不是策劃,不是主謀,不是栽贓陷害,都不會受到制裁。這種程度的『借刀殺人』也一樣。」

一陣沉默。

梁辰和唐朵都不再說話,只等林月。

直到林月把事情想了一遍,確定自己沒有大礙,才問:「你們是怎麼發現的?」

唐朵說:「你的手機找到的太容易了,密碼還是你媽媽的生日,那些空間和朋友圈裡的訊息也沒有刪除,所有需要我們瞭解的資訊,都儲存得非常完整,這難道不奇怪麼?」

頓了一秒,唐朵接著道:「但你放心,我的工作已經完成了,你的事我也沒興趣跟外人講。我只是好奇,故事的真正版本。」

不知是否出於作案的人都會不由自主的回到案發現場的心理,而且會在作案後帶走一些東西,回味,或者炫耀。

林月也想測試一下自己故事是否能自圓其說,便開始講述道:「我小時候,經常被我爸打,後來他死了,我和我媽相依為命。我很早熟,做事不敢衝動,不敢惹是生非,我要勤工儉學,要賺學費,要賺錢給我媽做透析。但是就算我們生活得再小心,依然免不了被人欺負。總會有一些人,因為我們家沒有男人撐腰就欺負我們。」

這樣的背景,足夠博人同情。

試問這樣環境下長大的林月,又怎麼會被輕易逼瘋?

唐朵問:「所以,你想找個大樹好乘涼?」

林月:「沒錯。」

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