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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曼森案(三)

燕綏之的語氣太過輕描淡寫也太過平靜, 就像在說某個已經非常篤定的事實,一點兒也沒有“抖得太明顯”。

從表現到語氣到說話內容,和控方律師巴德所設想的情形完全不同。以至於他那個“禮貌得近乎完美”的笑容當即就凝固在了臉上。

兩秒後, 旁聽席上的布魯爾·曼森漸漸緩過神來。

助理替他說出了心聲:“這個實習生在搞什麼啊?”

倒不是說那句“我的當事人無罪”多麼有震撼力, 也不是這麼強調一句結果就能成真, 而是眾所周知的穩妥辯法放在那裡,這實習生不用, 非要挑麻煩的那種, 這就有點兒出人意料了。

不過很快助理又樂了一聲,悄悄指了一下前排, 對布魯爾·曼森道:“我現在相信那位顧先生沒有插手案子了, 老闆你看……”

布魯爾·曼森順著他的手指看過去, 就見實習生做完開場陳述後,顧晏用手指按了按自己的太陽穴。

從他們的角度只能看到顧晏的後側面,看不清他的表情,當然, 就顧晏那性格來說, 就算坐他對面可能也看不到什麼表情。但是那個揉按太陽穴的動作充分體現出了他的無奈。

“他好像對那個實習生很頭痛。”助理說, “我懷疑……他可能也不贊成那位實習生的做法。”

布魯爾·曼森鼻間哼了一聲, 目光再次落在辯護席的時候,就含了一點兒荒謬和看好戲的意味——

某種意義上來說,顧晏的反應剛好讓他們放了心。

燕綏之說完那句, 沒多提別的, 就衝法官點了點頭坐下來。

事實上,他這麼做開場陳述是有原因的——

上回約書亞·達勒的案子, 有酒城特有的行事風格做背景, 從法官到警方甚至到陪審團都有一點兒傾向性, 屁股從開始就是歪的,開場陳述不管怎麼做都會體現出過於強烈的對抗性,那不是好事,所以顧晏的做法最合適。

但是這次不同,天琴星這邊比酒城要光明很多,這裡律法思想更開放一些,陪審團和法官相對公正。但這就意味著,他們更容易隨證據證言搖擺態度,這恰恰是陳章處於劣勢的地方。如果控方辯護律師是個善於拿捏陪審團心理的人,他一定會在最開始直接甩出陳章的認罪口供。

這是最容易引發態度傾向的東西,一放出來,陪審團立刻就會站到陳章的對立面,先入為主地將他擬定為有罪。之後的每一次辯駁都是一次拔河式的拉鋸戰,巴德勝,就會把他們繼續拽向“有罪”的那端,燕綏之勝,則會把他們拉回來一點。

但顯然,想要拉回來,要走的路更長。

而現在,燕綏之斬釘截鐵的開場陳述就是在做類似的事情,給陪審團一個先入為主的懷疑論,語句越簡短衝擊越強烈。這樣一來,巴德後面扔出證據時,陪審團心裡至少會猶豫一下再站隊。

燕綏之整理席位坐下來的時候,餘光瞥到顧晏的手指剛離開太陽穴。

他嘴角翹了一下,放鬆地靠上椅背,頭也不回地抬起兩根手指招了一下。

“……”

片刻後,後排的顧晏朝前傾身,氣息距離他的後頸很近。

燕綏之幾乎沒動嘴唇,用極輕的聲音道:“別頭疼了,放心,我不在辯護席開玩笑。”

他只是比較隨性,但從來不拿涉及人身自由乃至生死的審判開玩笑,他在法庭上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有他的考量。

這點顧晏當然知道,他頭疼的根本不是這個。

他想跟燕綏之說“你稍微收斂一點”。

但事實上,自從裹上了阮野這層皮,燕綏之收斂的東西已經太多了,明明有幾處房宅卻不能住,明明有大量資產卻沒法用,明明有數不清的朋友學生卻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