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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了!一加侖的煤油夠開三十英里,還不用換檔。開著就像行駛在平鏡一般的海面上。那馬力,可夠瞧的!當然啦,他們還得再除錯除錯,不過這車馬上就可以到手了。製造者簡直是個奇蹟,是最偉大的機械師。我告訴你,兒子,這東西一出來,石油市場就要動盪嘍。你瞧著吧。”

父親侃侃而談的下午,布魯斯不安地在飯館的座椅上挪動著屁股。

跟波妮絲去芝加哥的文化圈子社交時,他也總處在類似的失語狀態。圈子裡有個道格拉斯太太,在鄉下和城裡都有產業,也寫詩演戲;丈夫身價驚人,是個藝術鑑賞家。布魯斯自己的報社也有一個類似的圈子。下午工閒之時,他們就專門坐下來大談於斯曼荷蘭裔法國小說家,作有《逆流》。……譯者注、喬伊斯愛爾蘭作家,作有《尤利西斯》。……譯者注、艾茲拉·龐德美國詩人。……譯者注和勞倫斯英國詩人和小說家。……譯者注……鎮上充滿了這樣的人,無限熱衷於談論混在藝術圈裡的各路人等,而波妮絲認識幾乎所有被談論的物件。究竟怎麼了?為什麼對文化、藝術如此小題大做呢?一定有什麼原因。一定是因為人們不能不去談論這些事情。一定是因為他們以為,話題發現自己沒有人談到,會不高興的。那個離開芝加哥的傍晚,從布魯斯的位置望出去,窗前街道上,下班高峰時段趕路的男女一覽無餘。他們從一輛車上下來,再登上另一輛。也能看見城際火車與市內鐵道環路火車互相穿插行駛。真真是人潮洶湧!布魯斯當時的工作,要求他時常在芝加哥市內四處奔走。可他總是打電話把工作轉手給別人。辦公室裡有個猶太人寫得好,是經常被轉手的人。布魯斯極被看好,人人覺得他聰明……這世界上只除了兩個人覺得他不怎麼樣:一個是波妮絲,一個就是那猶太小夥兒……後者毋寧說是覺得他一文不值。可他布魯斯總能得到令人垂涎的委派,彷彿有天生的技巧,擅長直抵事件核心的藝術。布魯斯私下又表揚了自己一番:“人人都該有那麼點兒優越感,否則不如跳河。”

下班高峰期間,人們行色匆匆往家趕……那些公寓同布魯斯和波妮絲的地方相差無幾。布魯斯的父親與第二任太太有了三個孩子,可見他們關係十分和睦,而他與布魯斯的生母卻只得一個兒子。本來還可能有更多的孩子……母親死的時候布魯斯已經10歲了。當時和小布魯斯一同住在印第安納波利斯的奶奶還活著。等她死了,勢必會給孫子留下一筆小錢。布魯斯琢磨,奶奶起碼攢了一萬五千美元吧。於是又想起來,他已經三個多月沒給老人家寫信了。

路上的男男女女。怎麼看上去全垂頭喪氣啊?什麼把他們累成這副模樣了?那也許不是生理上的疲勞吧。在芝加哥……以及類似的城市,人們在毫無準備時十有*都呈現出這樣的疲態。布魯斯認為自己看上去一定也差不多。有時波妮絲去參加那些他避之唯恐不及的派對時,他就獨自一人上街散步,看人在咖啡館裡吃東西,看人坐成一堆在公園裡聊閒天兒……那些人看上去卻並無疲態。可是在市中心,在盧普商業區,白天的時候,人們走在路上,表情彷彿緊張於過不去前頭的街,滿腦子想的是:馬上就要過下一條馬路了!街心的警察就要吹響他的口哨了!人們臨近路口就全都跑起來,像一群群鵪鶉。趕在紅燈前過了馬路以後,人們才又面露喜色,彷彿聽到了真理。

暗笑 第五章(3)

湯姆·威爾士……辦公室裡城市報導部門的頭兒……十分喜歡布魯斯。工閒的下午他喜歡跟布魯斯一起去德國人開的館子喝威士忌。德國人因為他經常帶來生意,總專門為他弄些上好的冒牌酒來當時是美國禁酒期間。……譯者注。

湯姆和布魯斯習慣坐在館子後頭的小屋裡。酒過三巡,湯姆就開聊了。他總說同樣的一些事:先罵一遍一戰,再罵美國政府的反應,最後把矛頭轉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