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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給孩子這樣的壓力。一切自然就好。

來到李婉的新居,這裡是他們大學去年底集資建立的,李婉已經是副教授了,跟胡來離婚的時候,胡來分給她許多財產,保證了她就算不工作也能很好的生活,可惜李婉從來不是一個靠人養的女人,不然也不會離婚了。

新居是一百五十平的三室兩廳,非常寬敞,李婉還給胡逸晨準備了一間房,用來給胡逸晨居住,雖然一年也住不了幾天。

兩人剛到門口,大門就開了,門裡是一個三十六七的男人,梳理整齊的頭髮,略微柔和的眉毛,身著米白色線衣腰間紮了圍裙,眉眼帶笑,看向胡逸晨的目光帶著一絲緊張。

“你聽見我們倆上樓了?”李婉笑著進屋。

“恩。這是晨晨吧。”男人點了下頭,看著面前的男孩,他總不能說自己一直緊張的聽聲吧。

“是,這就是我兒子,晨晨,這是你彭叔叔。”

胡逸晨一眼看到這男人身上散發著紅色的光,還不錯,給人第一印象就是很溫和“彭叔叔好。”

“唉,晨晨好。來進屋,我做了菜,聽你媽媽說你愛吃魚,我做了鮐鮁你也嚐嚐叔叔的手藝。”

晨晨點點頭,嘴角微微上挑露出一個微笑。

“你叔叔為了買新鮮的魚可是開車跑到海港。”李婉笑著幫彭瑞解釋一下。

“謝謝叔叔。”晨晨還是比較領情的。

彭瑞頓時覺著一早上的心思沒白費。

一會彭瑞做的菜就好了,一共六個菜,每個都很用心,桌子最中間擺放著魚盤,上面有三條鮐鮁魚。

胡逸晨第一筷子就吃了魚,自從回到d市,因為靠海有新鮮的魚海鮮,胡逸晨就喜歡上這口,一個星期總要吃四五次魚,無論是大魚小魚,怎麼做都愛吃,因為這就連將夜費城每天早上都會去早市,漸漸的也被他帶累的喜歡這口了。

魚肉入嘴綿軟,十分新鮮,沒有放太多調料,保持了魚肉的鮮味“很棒,比阿姨做的還好。”胡逸晨並不吝嗇誇獎。看在媽媽的面上跟彭叔叔打好關係是很有必要的。

彭瑞心情頓時好了起來,他以前結過婚,夫妻倆因為工作的關係兩地分居,後來竟然跟別人有了關係,這段婚姻對彭瑞打擊很大,離婚三年也沒再婚的意思,知道碰上李婉,他們在一次學校交流會上認識的,李婉是個比較強勢的女性,雖然不是賢妻良母那個型別,卻有著自己的知性美。彭瑞在她身上感受愛情的力量。

後來接觸多了,知道李婉的經理,他對李婉的好感更加多了。兩人從認識到準備結婚,用了一年半時間,越相處越合拍。

對於胡逸晨他很早就知道,他能感受到李婉對這個兒子的愛,從她的嘴裡,他漸漸瞭解這個孩子,聰慧,自立,他似乎比同齡的孩子更加敏感。這讓彭瑞一直很擔心,生怕孩子不能接受他,雖然他相信自己和李婉之間的感情,卻也怕因為孩子造成困擾。

今天一見孩子比想象中還要好相處,或許正是他的聰慧自立才會這樣容易接受。

彭瑞覺著不能把這個孩子當成一個孩子,他們或許以平等的姿態來接觸。

吃了飯胡逸晨明顯感覺到彭瑞放鬆了,說話也不在那樣帶著討好意味,反而跟他聊更多實質性的東西,例如繪畫,彭瑞是個很有學識的男人,帶著一種學者特有的溫文,就算不熟悉的領域也能說上一些見解,或者從另外的角度去詮釋。

看到這樣的彭瑞,又看到了一直放鬆微笑的母親,胡逸晨第一次真心的感覺到或許離婚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當然,胡逸晨才不會說自己是被那盤魚給征服了,或許以後常來吃飯是個很好的選擇。

有一就有二,當接到父親的電話,通知他去一家餐廳跟父親的女朋友見面的時候,胡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