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老太太鬧著說是頭疼,那沒辦法呀,得去醫院檢查檢查呀,就算執法者來了,那也得讓人去醫院檢查檢查,畢竟是撞人了。
破爛侯這個傢伙,那也是堅持要檢查一下,因為他必須讓醫院給自己個說法呀,就衝他自己的話,說真的有問題的話,自己一千兩千也給自己不是沒錢,但是不能夠就這樣被坑了。
因為破爛侯,自己認為自己的觀察力還是非常強大的,在破爛侯自己看起來。那賈張氏這傢伙絕對就是碰瓷的,賈張氏身上應該沒有什麼大的問題,嚷著自己賠錢就是訛人。所以這個時候破爛侯也是堅持去醫院。
那賈張氏也是胸有成竹的表示,就去醫院就去醫院唄,有什麼大不了的呀,看老孃我不訛死你。
執法者一看好傢伙行了,那你既然雙方當事人都鬧著去醫院,那就先去醫院吧,去醫院看專業的人看了以後怎麼樣判定這個事情?
其實這個事情的事實是比較清楚的,執法者來了以後,經過調查就很快發現了,這個事實是非常清楚。破爛侯撞人了,這一點毫無疑問,而且是把老太太給撞倒了。我一點現場也有不少的人掙,畢竟人來人往的不可能破爛。我說謊話,而且破爛侯也不屑說謊話。
所以這個事情事實是非常的清楚的,就是破爛侯撞了賈張氏,但是賈張氏一直鬧著自己頭疼,那就說是讓破爛侯賠錢,雙方去醫院,那就是認定這個事實到底深到什麼程度?
而且在臨走的時候,執法者還說。這位老先生,你可要想清楚了,剛才這個。老太太,她說是要你賠300塊錢,這事就算是了了,我看這種人呀,那就是有一些胡攪蠻纏的意思,真的到醫院裡面鬧得大傢伙都不光彩,要不你賠他300塊錢,這事就算是你們私了了,我們也。直接的把這個案子給了結了就完事兒了。
真的到醫院裡面了,檢查什麼的,那也不少花錢,萬一再檢查出來個什麼,好歹來這事,你自己也是不是顯得麻煩呀,所以呢,300塊錢雖然多一些,但是呢,就說是花錢買個平安,買個安心,我覺得按照我的經驗來講,你們還是喝姐比較合適一點。
警察嘛,這個時候就是說是作為執法者來講,一定是要先調解為主,如果不是什麼大型的那種刑事案件的話,就這種民事糾紛都是以調解為主,能不到警察局去就不到警察局去。
這個時候呢,警察其實也是出於好意,畢竟作為執法者,其實要維護雙方的利益的,雖然賈張氏有碰瓷的嫌疑,但是賈張氏被撞倒了,這是一個事實,而潑辣侯呢,一看著身上穿戴也不差錢,300塊錢可以能對普通的老百姓來講是不少的,但是對破爛侯這種家庭來講,300塊錢應該不算大事兒,那麼300塊錢能夠解決的問題,在警察看起來那沒有必要鬧到醫院那邊去。
誰知道這個時候呢,破爛侯居然是非常的死心眼兒,立刻也就是表示說:“同志你放心好了,這事呢,我心裡有數,這個老太太呢,我看著就不是什麼好人來碰瓷的,我剛才我也說了,去醫院檢查醫院,如果說是該我賠的話,那我肯定會陪,不管他治病還是他的精神損失費什麼的,別說是300了,一千兩千的,只要醫生那邊說了,那我肯定會給的。
但是如果說這個老太太想從我手裡面訛錢的話,那這個事情我是絕對不會答應的,因為這種事情對我來講簡直就是一種恥辱呀,我真的撞人了,我一定承認,但是呢,並不是說什麼人都能夠訛詐我的。
就算是為我胸口的一口氣,那這個時候我也不能就那麼認了,我寧願到醫院裡面檢查,就算是最後花我一兩千我都認了,但是這平板的給他300塊錢,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咱們還是先去醫院看一看吧,我不差錢,並不代表說是我能隨隨便便的,就那麼被人給訛詐了。”
看到破爛侯都那麼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