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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金高、林武、常青。這一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成立後,採取暴力、要挾等手段欺壓群眾、稱霸一方。該團伙在當地多次實施綁架、搶劫、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這個以楊遠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以牟取大量非法財富為目的,以開設賭場、放高利貸、收取保護費為主要手段,實施殺人、故意傷害、搶劫、綁架等違法犯罪活動。這個犯罪團伙涉案人員多達二百餘人。案件破獲以後,警方繳獲衝鋒槍一支、手槍四支、雷鳴登獵槍三支、各類刀具六十五把、防彈衣三件、小轎車十一輛等。警方共偵破該團伙殺人、搶劫、綁架、販賣毒品、組織賭博等違法犯罪案件三十九宗。

我看傻眼了,上面列舉的這些案件,有很多我怎麼沒聽楊遠說過?

看著他冷峻的臉,我問:“遠哥,這都是真的嗎?”

楊遠答非所問:“胡四這個老狐狸啊……呵,他逃了,他是個真正的英雄。”

我覺得他的腦子開始混亂起來,連同我也混亂了:“遠哥,李俊海的案子不跟你在一起?”

楊遠打了一個激靈:“他?他有這個能力嗎?兄弟,我堅信,我死不了,我沒有殺人,也沒有販毒。”

“遠哥,你弟弟和春明死的那天……”這話我真不想提起,可是又有些好奇,“兇手是誰?”

“你想都想不到,”楊遠痛苦地咧了咧嘴巴,“是張天立,就是殺五子的那個人。”

“天吶……”我倒吸了一口涼氣,不敢繼續問下去了。轉個話題問:“那天你直接開始了逃亡?”

“是啊,我把金高喊過去處理後事,自己跑了……”�

我跑到了煙臺,在那邊躲了大概一個月,又去了天津,再後來又去了甘肅,最後輾轉去了西藏……我轉的地方可真多啊。這期間,小廣和常青、關凱他們全進來了,還是他們之間的那些“糟爛”事情。轉過一年來,金高因為劉三那事兒也被抓了,他被判了死刑。酒店給了芳子,沒過多長時間就倒閉了。我讓天順去了濟南,我想在那邊重新發展起來,我的兄弟幾乎全去了那裡,他們從濟南起步,一點一點地往外擴充套件,我幾乎以為我會再次站起來了……可是去年年底他們因為殺人出事兒了,全被警察抓了。唉……我很想家,儘管我的家裡沒有親人了,可是我總是惦記著芳子,她給我的那條圍巾一直帶在我的身邊,它伴著我度過了兩年多顛沛流離的生活。

嚴盾一直沒有停止找我,他透過一些蛛絲馬跡分析到了我的藏身之處,曾經孤身一人追捕過我,有好幾次他幾乎抓住了我。在甘肅南部的一座小城我發現了他,我知道他是來抓我的,當時我真想隨他回去,轉念一想,我又打消了這個想法,匆匆逃離了那個地方。可是不久我還是被他發現了行蹤,我知道自己的末路已經到了……猶豫了幾天,我主動給他打了一個電話,在電話裡我倆談了很多,談到了我死去的父親和弟弟,談到了依然愛著我芳子,最後我哭了,我有好多年沒有哭了,我曾經以為我這一輩子再也沒有了淚水,可是那天我哭了,哭得死去活來。嚴盾規勸我自首,我答應了,我知道我必須自首,我必須用這種方式來告慰我爹和我弟弟。我曾經發過的誓言如今如同一縷輕煙,它已經隨風飄散了,再也沒有人可以接受我的誓言了。我必須這樣,這樣才能讓我天上的爹安心,讓我天上的弟弟不再到處找我,他可以像以前給我送鞋子那樣在監獄裡看見我了;我必須這樣,因為如果我永遠地漂在外面,曾經跟隨我的那幫兄弟會一刻也不得安生,他們會跟我一樣整天提心吊膽,他們會永遠地生活在恐懼之中。我只有投案了才能看到一線光明,我深愛著的芳子也可以正常地看到我了,她可以等待,也可以死心,一切全在她的眼中。

“老天爺在懲罰我呢,它讓我失去了親人,讓我的良心時刻折磨著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