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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一個星期以後,婚禮在郊外的小教堂裡很低調地舉行──頭天晚上,我告訴亦晨第二天我不能陪他,因為我要去陪老爸參加一個很重要的會議。

他低頭撥著吉他靜靜地聽著,淺笑著答應──我沒有勇氣看他的眼睛。

林安化了很精緻的裝,蓬鬆的白色婚紗遮不住她已經隆起的肚子。

她看見我到了就冷靜地笑,她說秦朗你記不記得我說過你一定會娶我。

牧師賜福的時候我幾乎沒有勇氣站立下去,努力了好久始終沒發說出:“我願意!”

林安挽過我的手對我低聲開口:“秦朗,我有預感,這一定會是個男孩……可是你想他姓程還是姓秦!”

我的手握得都要碎掉,可是從次以後我無法動這個女人一根汗毛,因為,她已經是亦晨孩子的母親。

“我就知道你都不願意!”她的笑容不減:“我不會讓你太為難的,那讓他跟著我姓林!”

我把她的手從身上撥開,掉頭就走。

在我邁出教堂大門的那一刻,我聽見林安在身後沈聲提醒我:“秦朗我忘了告訴你,這個孩子的名字我已經取好了,你可以叫他小竟!或者……林竟!”

沒有人見過才舉行完婚禮的新郎會有那麼一副慘烈的表情。

ANOTHER PARADIZE(END)

在我邁出教堂大門的那一刻,我聽見林安在身後沈聲提醒我:“秦朗我忘了告訴你,這個孩子的名字我已經取好了,你可以叫他小竟!或者……林竟!”

沒有人見過才舉行完婚禮的新郎會有那麼一副慘烈的表情。

晚上回到家中,亦晨從背後摟住我:“秦朗今天的會是不是開的很累,你臉色好難看!”

我背對著他,沒有出聲,那一瞬間我忽然想起了好多好多東西。

我想起我們的第一次見面,他在餐廳裡彈吉它,我看不慣他囂張的樣子花300塊錢點了一支土掉渣的山歌讓他唱,卻被他機敏地改頭換面成好聽的R&B。

我想起我們第一次的接吻,淺淺地嘴唇相觸,卻都是手忙腳亂臉紅心跳。

我想起兩個人一起在學校附近買棉花糖,吃得津津有味還很怕丟人。

我想起他在我租的房子裡亂翻CD,高興得手舞足蹈嗚嗚亂叫。

我們最美好的回憶都留在廈門那個小島上,我只願此後的一切從未發生。

眼睛忽然脹得厲害,忍了一天的鹹溼液體終於滴落下來。

感覺到環抱著我腰的雙手越來越緊,我聽見了亦晨怯怯地聲音:秦朗,我們……我們回去好不好?”

擁有和放棄之間,我在轉身注視他的那一瞬做出了決定。

廈門是幾乎沒有冬天的城市,每天都可以見到溫暖的陽光。以前我討厭它的平淡,如今我慶幸於它的安寧。

亦晨重新修完了他專業的最後一些課程,進了一家建築事物所幫人做設計,偶爾跑到沈超的酒吧裡彈彈吉它,也算自由自在。

他的腿已經完全康復,性格也一天天明媚起來,畢竟在這個只保留著快樂記憶的城市裡,不愉快的東西總是能迅速淡去。

幾年以後,父親也把全部的產業搬至了廈門交給了我。畢竟我是他唯一的兒子,始終是他最疼惜的人──雖然那個時候我新婚不到三天就離家而去惹得他大發雷霆,但時間久了,或許他還是從母親的嘴裡知道了隱情,原諒了我。

我很用心的忙著事業,一晃又是好多年,也算做得有聲有色──現在的我,不再是以前有錢有閒隨時隨地泡妹妹什麼都不要管的公子小開,我要讓亦晨安安穩穩地生活下去,再無煩憂。

有時候忙完回家,看到亦晨坐在燈下做他的設計,或是皺眉,或是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