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兩人同居後,袁越就開始拉著林楠晨練。林楠雖然更喜歡睡懶覺醒了做個早飯,但經不住袁越床上威逼床下利誘,於是也就習慣了一起晨跑。
有次袁越出差,林楠一個人跑完步正好看見小區裡一大媽拿著長劍像模像樣的揮舞。林楠一時來了興趣,坐在路邊的長椅上看的津津有味。大媽練完之後看到這小夥子樂了,說,哎呀,你是那個袁經理的表弟吧,經常見你們一起跑步啊,小夥子要不要跟我學劍啊。
林楠囧,心說,表弟?我都比他大三個多月!但還是笑著說,大媽我還是跑步吧。
但這一搭訕就把林楠的清閒時間搭進去了。大媽輾轉打聽到了林楠有家餐廳,還是個廚師,雖然沒有袁經理帥,但也是眉清目秀很精神,關鍵是比袁經理親和了不知多少倍。於是逮著他就開始說自己家的閨女畢業了工作了會洗衣服會做家務,但是還沒有男朋友呢,而且還帶著閨女跟他四處“邂逅”。
一開始林楠沒往心裡去,他以為一般父母都會把兒女放在嘴上。有天下雨,又正巧袁越的車送去保養了,林楠就撐著傘去小區門口接他。剛到門口,就見一女孩抱著包包冒著雨小跑著進了門衛室前的長廊。女孩一抬頭正好看見林楠低頭看她,忽然的就紅了臉。林楠笑笑轉開了眼。女孩叫張琳,是舞劍大媽的女兒。
張琳說,林楠你在接人啊?
林楠回答是。
張琳說,這雨下的可真突然,我上地鐵時還沒下呢,不過幸好不大。
林楠說嗯。
張琳說,有人接真好。
這次林楠沒吭聲,他看到有計程車停下了,袁越從車裡邁了出來。林楠撐著傘小跑到他身邊,舉高罩著他。袁越拍了拍他的頭,衝著他笑。兩人撐著傘就走。
經過張琳身邊時,張琳突然開口了,她說,林楠,你能送我回家嗎?
林楠很詫異的扭頭看了她一眼,又回頭看袁越,袁越還是一臉冷峻,好像也沒什麼特別表示。林楠再看向張琳,說,你可以打電話給你家裡呀,我們要回家吃飯了。
袁越依舊沒什麼表情,只不過伸手攬著林楠的腰,走了。
張琳很是尷尬,她看著走遠的兩人,覺得他們絕對不是媽媽所說的表兄弟關係。
回到家,袁越捏著林楠的下巴接吻。吻完了說,招蜂引蝶。
林楠很是委屈,跟在換衣服的袁越後面說,才沒有!你看我都拒絕了!
他們都不是未經人事的小孩子了,這種“好感”還是能分辨出來的。但也清楚的知道,這只是張琳一個人的好感,當然,若是林楠有回應,那麼兩人很有故事了。
袁越換了家居服,坐在了餐桌旁。林楠做了蘑菇魷魚海鮮飯,再配上玉米濃湯和番茄沙拉,兩人吃的很是盡興。飯後林楠拿出烤好的雞蛋布丁,轉去書房——袁越處理一些瑣碎的工作,林楠上網玩兒。
袁越聽見林楠說,我要給你買個戒指。
袁越有點發愣,然後就被巨大的幸福感淹沒了:哦哦哦哦哦,他這是在向我求婚嗎?但他表面上還是很鎮靜——當然,林楠已經習慣了袁越這種偽裝出來的鎮靜了,他看到他的手在輕微的發著抖。
於是林楠很愉悅的說,我要給你帶個戒指,省的你四處沾花惹草招蜂引蝶,哼!
袁越內心在咆哮:到底是誰在沾花惹草招蜂引蝶啊?
找了個禮拜天,去了卡地亞專賣店,選了兩枚簡單的戒指。
林楠說,一定要選個良辰吉日沐浴更衣再戴上。
袁越翻了下手機日曆說,今天就是個好日子。
於是兩人回家洗澡 T。T
洗完澡穿著一樣的機器貓睡衣,林楠盤腿坐在床上拿著戒指愛不釋手。袁越坐在他對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