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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7部分

有說服力,

“哦,朋友……”劉在石一臉搞怪的表情,能給李經明織毛衣,而且還能讓李經明穿在身上出門的,關係肯定不一般,有這樣親密度的人可不多。以前未婚的時候,以李經明那招蜂引蝶的能力拿幾件毛衣不稀奇,可現在他都是已婚男士了,還給他送這些是要些膽量的,不光要經受世俗眼光的炙烤,還要過得了人家老婆那一關,jessica這麼多年一直是“娛樂圈脾氣最差女藝人”,絕非浪得虛名。

“在石哥你也別做那種表情,猜猜看是誰送的,跟你也很熟悉的。”李經明小小地賣了個關子。現在劉在石他們來了八卦的興致,他也就陪著逗逗悶子,反正今天也錄不了《我是歌手》,他帶著高潤荷只是來開個事先會議罷了。

劉在石捏著下巴沉吟了起來,能給李經明送毛衣,還能讓他穿在身上的。勢必是jessica認可了的,同時又跟自己關係很好很熟悉,這個範圍已經相當小了,只是他不敢確定是不是那一位,這種事情要是說得不好,可是會破壞別人家庭和諧的,“不知道是我想的那位不是,要不你再給點提示。”

“那好吧,再給你個提示。這個人姓金。”李經明給的這可是決定性的提示。

“哦,是年上吧?”樸明秀也來了感覺。

“對,年紀確實比我大一些。”李經明點點頭,只是憋著壞笑沒有表現出來,光看兩位哥哥的表情他也知道他們心裡想的是誰,只是給自己織毛衣的這個人恐怕沒幾個人能猜得出來的。

“誒嘿,肯定是金泰熙啦。”劉在石自信滿滿地說道,李經明跟金泰熙的關係如何圈裡圈外都知道。而金泰熙喜歡玩十字繡喜歡搞點小針織品的事情,他們這些熟人多少也都聽過一些。姓金、年上。又跟劉在石很熟,那就只有同公司上班的金泰熙了,劉在石還真挺佩服李經明的本事,以jessica那個醋罈子的性格,居然能讓李經明穿著金泰熙親手織的毛衣出來,真是心夠大的。野心。

“叮!錯了,不是泰熙努納,是鍾國哥。”剛拿到這件毛衣的時候李經明也很驚訝,他完全想象不出來金鐘國鼓著一身肌肉坐在電視機前織毛衣回事怎樣的一副畫面,不過一旦接受了那種設定之後。也就不覺得有什麼了。

“呀,你說鍾國哥,就是金鐘國,是我們認識的那個金鐘國嗎?”劉在石也是不能置信的樣子,他跟金鐘國認識快二十年了,還不知道他有這麼一手詭異的技能呢,“這是他織的毛衣,親手織的?”

“是啊,鍾國哥送過來的時候我也不信呢。”李經明扯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現在跟過去不同了,會織毛衣的小姑娘都不太多了,更何況是大老爺們,這在韓國可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情,可金鐘國還就是做出來了。

金鐘國是有點大男子主義的,他一遇到女人就手軟腿軟,總是讓著女人照顧女人,一方面可以說他是溫柔紳士,但換一個角度看,也是總把女性放在弱勢地位的一種表現。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處事方式,作為宗家宗孫的金鐘國,從小接受的就是傳統的儒家教育,而儒家的思想麼,確是大瑜,小瑕也有。

“呀,我跟他在一起多少年了,怎麼就沒收過他的毛衣?”樸明秀在這方面就是老小孩的性格,有便宜沒佔到能氣一期節目,現在看著李經明身上穿的毛衣,再想想以前他們“哈明國”三人一起的時候,頓時醋意翻湧。

“哥,這是鍾國哥賄賂我的。”李經明笑了,有些東西可不是那麼好拿的,尤其是這麼“別緻”的禮物。

“賄賂,鍾國跟你邀歌了?”劉在石是知道的,別看金鐘國現在綜藝節目裡混得像模像樣,《running man》裡是二當家,自己還帶著一檔《逃出危機》做住mc,可是身為前歌王的他對歌謠界的熱情一直沒冷卻,心心念念地想要重回歌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