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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章 別有所圖

該來的還是來了,回到家裡的陳巷發現自家工作室收到了一份電子律師函,具體內容太長就不說了,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請停止侵權,要不然大家面子上不好看。

果然,流浪歌手這條路的終點是出名,一旦出名了,再這樣肆無忌憚的拿著別人的歌賺錢,就有點不合適了。

陳巷去了一趟銀行,把最近的收益都攢到了卡上,然後轉到餘額寶,算了,餘額寶利息太低了,零錢通也低,這兩家大佬最近這兩年也不知道怎麼了,想吃點利息都難。

但是投資理財什麼的,陳巷又不會,其實他是有過基金經歷的,但是結果並不友好,一分錢沒撈到不說,還虧了好幾百。

這個經驗沒有,教訓倒是很深刻,幸好沒有投太多,當韭菜被人割的滋味很難受。

很好,很多,很滿意!

流浪歌手這些日子,收益還是很可觀的,畢竟開掛都開冒煙了,眼淚都開出來了,作為藝人,從來就沒有這樣敬業過。

雖然都是零零散散的,比不上那種跑商演的,一首歌七萬八萬幾十萬的,等等!

陳巷突然悟了,他不是那個背靠朝陽的妖女大人,也不是那個咳嗽一聲,大家都得認真聽的陳十億,而是一個突然冒出來的,野生的,沒有人認領的,缺少根腳的人。

按照《西遊記》的解讀,像這種沒有根腳的妖怪,最終都是要被打死的,所以,是不是先找個大樹靠一靠?

這時候,難道要把新開的工作室關了,然後找個類似華誼兄弟,或者天娛傳媒這樣的大佬投奔一下,來個大樹底下好乘涼?

可是,連個介紹信都沒有啊!

按照正常的思路,出名之後,應該是大紅大紫大冪冪啊,怎麼到了陳巷這裡,發現有點不一樣了。

名是有了,陳十億的大名已經在網路上暴起了,一個沒有得獎的歌手,一個比歌手還像歌手的網紅,一個臭不要臉的小偷裝逼犯。

最近很多歌手的業務都有點不好開展了,本來大環境不好,人都有點壓抑了,結果來了這麼個玩意,那街頭賣唱違法嗎?

違法,但是不能追究,因為這是一個特別敗壞路人緣的事情,誰要是真追究了,一個小氣,自己唱不好還不準別人唱的名聲是少不了的。

所以,只能暗戳戳的來,私下發個律師函就是了,也不公開,也不告,就是告訴你,應該適可而止了。

陳巷收到律師函之後,給小寶珠發了條簡訊,告訴她最近活動要終止了,倒不是臉皮不夠厚,而是必須進化了,街頭賣唱的目的已經達到了,陳十億已經足夠有名了。

現在要做的就是把這個名氣變現,要不然搞直播帶貨?

左一句老鐵,右一句親們,再加個666什麼的,我這能做到嗎?

陳巷懷疑,嚴重懷疑,他這平常連句話都懶得多說的人,感覺直播這條路走不通,而且都沒有廠家或者品牌商來找自己合作,想要變現都不知道賣什麼。

感覺陳十億是個假網紅一樣,出名了,又好像沒有出,陳巷很後悔當初在朝陽的時候,沒有去市場部考察一下,完全不知道別人是怎麼執行的。

要是白鷺在,或者薛寶麗在就好了。

“大叔,嗚嗚,你告訴我你家在哪裡,我要來找你了!”小寶珠哭的很慘的樣子,個小財迷,不會是捨不得吧?

但是街頭歌手這條路肯定不能走一輩子的,早晚有這麼一天,哭個哈子?

不對,不對,如果是捨不得,問地址做什麼?

而且以小寶珠的年紀,完全沒有離別和多愁善感,她的重點好像都不在賣唱結束這件事上,也不在錢上,好像被人打屁股了,那種撕心裂肺的疼痛,有種‘媽媽我不敢了的味道’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