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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部分

基本可以確定:王永泰並非真的“風聞言事”,而是有人傳遞了很確實的訊息給他,甚至於直接授意他上這個摺子。

誰會在背後做這樣的事情呢?

查王永泰的履歷,河南固始人,年紀不小,科名甚晚,在都察院裡,一直默默無聞。其他的,實在看不出什麼問題。

*RS

第三十七章 先抑後揚

無論如何,這種參折,絕對沒有“淹了”的道理;也不可以不經調查,就“應毋庸議”。

儘管如此,整整過了四天,關於查辦此案的上諭才發了下來:

“六科給事中王永泰奏:鴻臚寺少卿毛英章包攬安徽軍費報銷,經該省糧道李宗綬、鳳陽府知府宋尊邦來京匯兌銀兩、賄託關說等語,著派麟昌、方鼎銳確切查明,據實具奏。欽此!”

這道諭旨,有幾個地方,頗值得玩味。

一個是遲至第五天,才對王永泰的參折有所回覆,或者說,才正式“啟動調查程式”;一個是上諭的內容異常簡單,行文之中,未做任何“有傾向性的指示”。這兩點,都顯得“上頭”對查辦這個案子,似乎並不是特別上心,甚至還有一點點小猶豫。

最重要的是,麟昌是刑部滿尚書,方鼎銳是以刑部侍郎的身份署理刑部的部務。這兩位都是刑部的堂官,而刑部雖然是辦案的“對口單位”,但這種案子,僅靠刑部一家子,“份量”其實是遠遠不夠的。

這是因為,第一,雖然毛英章的鴻臚寺少卿,僅僅是一個從五品的位子,但他還有一個兼職:軍機章京。

這是關卓凡的“創制”。

太常寺、太僕寺、鴻臚寺,這一類冷曹衙門,平日少事,閒得蛋疼,而主官必是進士出身,多半都是筆頭來得的。關卓凡以為資源不好閒置,便從中挑選手腳便捷、腦子活泛的,拉到軍機處來充任章京。如此,拿一份工資,幹兩人活計,無形中便消減了一個“編制”,省下了一筆開銷。

沒想到有人腦子活泛過頭了,居然把手伸進了軍費報銷的案子裡。

樞府要員涉案,必定要各部“會審”,單靠一個刑部是搞不掂的。現在僅僅派了刑部兩個堂官主辦,什麼意思?

第二,毛英章是從五品,但他的那位同年,被輿論的口水噴得最多的現任戶部侍郎黃紹祖,可是正二品的大員。黃某人如果涉案,更不是單單刑部的正副堂官就審得的,必得軍機大臣、內閣大學士這個級別的人物,“奉明發特旨”,才能“詢問案由”。

總之,上諭下來,不是大夥兒原先想象的風雨交加、雷霆大作的架勢。

有人就嘀咕,難道這事兒不是閻丹初的手筆?也是,如果是閻老西兒的話,應該不會選擇在這個時候動手。

那麼這個王永泰又是個什麼來頭?

也有人認為,走著瞧吧,“上頭”說不定“先抑後揚”,好戲也許還在後頭。

似乎為了佐證這種說法,上諭下來的第二天,刑部還沒來得及做任何動作,王永泰又上了一個摺子:

“臣續有風聞,近日坊間哄傳,安徽報銷,戶部索賄銀十五萬兩;嗣因閻敬銘將到,恐其持正駁詰,始以九萬金了事。黃紹祖、毛英章皆受賂遺鉅萬,餘皆按股朋分,物議沸騰,眾口一詞,不獨臣一人聞之,通國皆知之。蓋事經敗露,眾目難掩,遂致傳說紛紜。”

“臣竊思奏銷關度支大計,數十年積弊相仍,全賴主計之臣整頓,以挽積習。黃紹祖久歷部務,毛英章奔走中樞,皆深知此中情弊者,使其毫無所染,何難秉公稽核,立破其奸?乃甘心受其賄賂,為之掩飾彌縫。以主持國計之人,先為網利營私之舉,何以責夫貪吏之借勢侵漁,蠹胥之趁機勒索者也?”

“萬青藜兼署部務,縱未聞有受賄枉法之行,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