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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那麼……或許她真的是從一開始就認錯人了?

或許飛坦是真的不認識自己,或許……眼前的男人才是她真正的親人。

所以飛坦才會不耐煩的說不認識她,所以現在眼前的人才能明確的告訴她,自己是誰。

作者有話要說: 難得一米六也有能吐槽別人身高的時候!!!我想一米六在看到一五五的時候內心一定是暗爽的!!!

哎呀大家喜歡的155都粗線了 還不快來打賞狐狸!當然 更重要的是 明天雙更!對你們沒有看錯 明天雙更!雖然明天不是什麼特殊的日子 但明天是狐狸這篇文徹底完結的日子……所以狐狸想 最後的最後給大家雙更一天吧!就當是完結福利了!

13:14分連著更兩章 所以請各位不要大意的打分直接翻下一頁!狐狸都這麼勤勞了 你們說是不是應該包養狐狸一下?至少去包養一下狐狸新坑的人場也行啊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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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利威爾的情敵(4)

“洛宵……洛宵……阿克曼?我的全名是不是叫洛宵 阿克曼?”

慢慢想明白了的洛宵重複的唸叨著自己的名字,然後大腦裡慢慢的就呈現出了這樣的一個名字,清晰無比。但她不確認那是不是自己的全名,於是出聲詢問那個告訴了她自己名字的人。

儘管洛宵失憶了,儘管她什麼都不記得了。但是她還清楚的記得利威爾的影子,清楚的記得利威爾留給她的習慣,現在,她又清楚的想起了自己的全名,想起了那個來自於利威爾的姓氏。

以君之姓,冠吾之名。

就算她曾一度忘掉過,也絕對會再次想起來。

“啊,你的全名是洛宵 阿克曼。”

雖然利威爾的語氣很平緩,也幾乎聽不出絲毫波瀾,但實際上,他的內心可沒有這麼平靜。

她忘了所有,卻依然記得他為她冠上的姓氏!

只這一點,就足以讓利威爾的嘴角稍稍帶上些弧度了。

利威爾想,她弄丟了自己也沒關係,他來把她找回去就好了。

儘管,現在看起來好像有一些麻煩。

雖然利威爾和洛宵之間的互動在一點點的變多,但可別忘了,飛坦也還在呢。

憑空出現一個白痴女人死活非要纏著他,又無數次的惹怒了他,而那個女人之所以能活到現在,也只不過是因為俠客等人想要推薦她入團罷了。

而現在又憑空冒出來另一個人說認識她,而且看樣子,那個女人錯認他的原型,大概就是剛才被他揍得很慘的那個矮子。

如果那個傢伙敢就這樣跟著那個矮子走人的話,他可不會這麼簡單的就放人。先不論知道了他們臨時基地所在位置的人是不能活著放走的,就單說他這幾天以來受的氣……他早就恨不得把那該死的女人給拆了!

看著洛宵漸漸的反應過來自己熟識的人其實是利威爾,飛坦可沒打算繼續袖手旁觀下去了。

“你要是打算跟他走,那麼我會在這裡殺了你們。當然,如果你想要留下來的話,我也不一定就不會殺了你。”

飛坦的態度很明確,走便是死,不走,也不一定能活。

畢竟他可是老早就想殺了那個幾次三番說了不該說的話的女人,尤其現在俠客他們都不在,沒有團裡的人會來攔著他。

沒有意見相左,自然也就無需拋擲硬幣。

他是蜘蛛,無血無淚,冷酷無情,想要什麼便去搶,擋路的便殺掉。

而惹怒過他的人,尤其是幾次三番惹怒他的人,自然更應該殺掉。

雖然現在的洛宵還沒完全搞清楚自己是誰,但是她已經很清楚的明白了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