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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頁

「別逼我殺人,如果你不是嶽不群,就趕緊退下。」我說。

「你確信一定能殺得了我?」那人的聲音變了,乾澀而尖細,彷彿是某種小動物勉強從喉嚨裡發出來的叫聲。

我不理他,而是向著北方拱手:「嶽先生,你的人不識趣,我忍無可忍的情況下,也許會出手教訓他們。不當之處,多多見諒。」

沒有人回應我,但我相信,嶽不群一定聽到了我的話。他不開口,自然是「坐山觀虎鬥」之意,也是對我的一種考察和檢驗。

「算了。」我說。

「什麼?」那人不解,立刻追問。

「殺你沒什麼意思,既不會提高我的名聲,也不能加重我在嶽先生心目中的印象。你走吧,別在這裡礙眼了。」我說。

那人的肩膀輕輕顫動起來,那是勉強壓制怒氣的必然表現。

「好,你不走,我走。」我向右側轉身,要繞過這片白光燈籠區域。

「不要走——」

那人以為我怯陣撤退,陡然轉身,風一般地卷出了亭子,但我說的那些話只不過是誘敵之計,看似要走,實則暗藏「鐙裡藏身回馬槍」之意。

「嚓」的一聲,那人的頸子上裂開了一條斜向的口子,剛剛騰躍至我頭頂的身體直挺挺墜下,如一隻被羽箭射中要害的大雁,跌落在我身前三步之處。

他來得太快,我並不需要刻意發力殺他,而只需要將小刀平伸在他身體必經之地,等他自己撞上來即可。

任何一種戰鬥到了最高明的境界,都進入「心理學、心理戰」的範疇。以弱勝強、以快打慢、避實擊虛、反客為主……所有戰術準則匯聚成兩個字——「詭道」。

正如人類談感情有「情商」、論學問有「智商」一樣,任何戰鬥者,都必須有「戰商」,才能穩穩地立於不敗之地。

那人在地上掙扎扭動,但他動得越厲害,頸子上的血就噴湧得越猛烈。

他有著一張煞白的臉,五官還算正常,唯一刺眼的,就是他有著一隻兔子般的豁唇,上嘴唇中間有一道裂縫,把他的嘴扭曲成了畸形。不但嘴像兔子,他胸口上也繡著一隻巨大的白色兔子,兩隻大門牙向外暴凸,中間竟然咬著一個血淋淋的人頭。

「殺我……你也不能……獨活……」他艱難地說。

「那是我的事,無須操心。」我說。

血噴完,他就該死了,但燈陣中並沒有人出來救援他。

「你永遠不知道,你犯了……一個多大的……錯誤……」他掙扎著,大白臉上竟然浮出一個幸災樂禍的笑來。

「是嗎?你又知道些什麼呢?」我低頭凝視他。

「來這裡的人,一半變成了花肥,一半變成了白痴……你想變哪一種?」那人反問。

我當然是想變成第三種,破陣而出,摘敵人首級如探囊取物。

那人胸口的兔子圖案讓我隱隱感到擔憂,因為在奇術師的世界裡,有著一個「白兔娘」的可怖傳說。

那傳說倒是很簡單——在某些極北森林中存在著一種長得像兔子的怪物,其外形與野兔極為相似,兩者放在一起,如果不好好辨認,是無法區分兩者的。唯一的不同,野兔吃草素食,而那種怪物則是肉食,有著狼的本性。最早,它被稱為「兔子狼」,久而久之,「兔子狼」變成了「兔子娘」,而且隨著土地沙漠化、森林遭濫砍之後,「兔子娘」也銷聲匿跡了。

「啪啪、啪啪啪」接連幾聲,近處的白光燈籠碎裂開來,每一隻燈籠都從半截掉落,而藏在裡面的東西也赫然出現在燈籠底上。

原來,每一隻燈籠裡都藏著一隻門牙凸起、毛色雪白、兩眼亮如紅寶石的小兔。

「兔子急了也是會咬人的。」那人說出了最後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