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是霍曼婷。化著優雅的淡妝,對著她微笑:“我在家找了幾件以前的衣服,有些舊,你不要嫌棄。”
這十幾天,彭思捷的衣服就沒換過。她都不敢去聞,怕聞到臭味。
本來,她還怕霍曼婷的衣服過於華麗,她穿不出去。後來才看到,袋子裡的衣服款式都很簡單,顏色也大多偏淡,絲毫沒有不適合。
“謝謝你啊。”彭思捷說,有點不好意思,“你借我房子住,還送我衣服,我都不知道怎麼報答你。”
“其實,”霍曼婷說,“我這樣做是有目的的。”
目的?
“我不想瞞你,我想你也應該知道,俊輝他心裡的人,一直都是你。我做這些,是想請你幫我一個忙。”
呵呵,她怎麼就忘了?再怎麼孝順,再怎麼通情達理,霍曼婷始終都是霍家的女兒。一個在商場上叱吒風雲,一回國就能坐穩董事長位子的人,是有多麼精明縝密的頭腦。
“你想讓我做什麼?”
“讓俊輝死心。”
讓他死心?彭思捷不懂。
“一個人如果不嘗試,他就永遠會覺得自己還有希望。只有真正試過,併為此付出過努力,他才會承認早就註定的結局。
“俊輝就是這樣,他對你做的那些事情,我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想說。讓你住在這裡,是想給他一個機會,一個嘗試的機會,不然他永遠不會死心的。”
霍曼婷的邏輯還真奇怪。如果張俊輝真的還喜歡她,那把她放在他身邊,不是更危險嗎?不過她也必須承認,霍曼婷說的有幾分道理。
“那你有沒有想過,第一,我有可能跟張俊輝複合;第二,張俊輝他早就已經不喜歡我了。”
霍曼婷依舊是優雅地笑,白裡透紅的肌膚沉澱著穩操勝券的光彩,似乎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無論發生什麼,她都沒必要驚慌,因為她早就想好了解決的辦法。
“你不會跟他複合,這是我的直覺,而女人的直覺向來很準。”
對,她的確不會跟張俊輝複合,因為她喜歡的人已經不是他了。
“至於第二,可能性微乎其微。”
霍曼婷站起身,走到陽臺上。輕柔的夜風吹亂了她的捲髮,她的背影在浩瀚無際的夜空下顯出一種單薄的無力感。
“這四年裡,每一年他都會買一個筆記本,那個筆記本共有366頁,每一頁上都有你的名字,就像寫日記一樣。他在我面前從來都沒提過你,但我知道,他每一天都在想念你。一筆一劃,寫在紙上,刻在心裡。”
最後彭思捷會答應霍曼婷,就是因為這段話。
張俊輝對彭思捷的思念,未必是因為喜歡。而是因為當年他的離開,是選擇了傷害彭思捷的方式。
他的愧疚和後悔無法磨滅,反而日漸深厚,因而她在他的心裡也越發清晰。
他不死心不是因為愛,而是因為執念。她不想讓張俊輝活在執念裡,她也想讓他放下過去的一切,開始新的生活。
霍曼婷走後,彭思捷痛痛快快地洗了一個熱水澡,換上乾淨的衣服,然後敲開張俊輝的門。
“張總,為什麼你沒有告訴我,霍董事長想聘請我當你的私人助理?”
張俊輝顯然是沒料到彭思捷會有這麼一出,愣了幾秒鐘才回答:“我以為你不會答應,所以就沒說。”
“我為什麼不會答應?”彭思捷聳肩,“人總是要吃飯的嘛,你發我工資,我肯定就會為你工作啊。”
“那,那明天早上你跟我一起去上班。”
彭思捷點頭,又道:“還有,霍董事長說了,如果有人問我是誰,我就說是她的表妹,你也別說漏嘴了。”
她說完後,轉身進了對面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