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怎麼辦?你是不是……還愛著他?”
明雅愣了一會兒,搖搖頭:
“跟卓然沒關係,那是我的孩子。”
就跟曉漁一樣,是她身體裡的一塊肉,沒懷上也就罷了,既然懷上,她沒理由不要。
明雅用力的吸了一口氣,終於想通了。
她又不是養不起,多一個家人有什麼不好?
顧傾城站得筆直,裹著一件灰撲撲的羽絨服,也跟著思索了一會兒,突然握住她的手說:
“那就生下來吧,我可以當孩子的爸爸!”
明雅震了下,抽回手說道:
“你說什麼傻話?你明知這孩子不是你的,瞎湊什麼熱鬧?!”
顧傾城一臉正色道:
“我是認真的,明雅,你有沒有想過孩子將來的戶口問題?如果你跟我在一起,那麼這些問題都能迎刃而解不是嗎?”
明雅震驚於他的想法,但這不得不說是最好的辦法,她還記得剛生完曉漁的時候,就是因為沒有結婚證,一直上不去戶口。
“可是這樣對你不公平。”
她理智猶在,知道這麼做牽連的不僅是顧傾城,還有他身後的家庭。
顧傾城更用力的回握她的手:
“明雅,一切都是我自願的。”
他看著她眼眸漆黑一片,裡面藏著一種可怕的執拗,那目光令她心中微微顫抖,因為那與年輕時的自己真的太像了。
“你聽我說。”明雅咬咬牙,長痛不如短痛,她拉著他到一旁坐下,正色道,“傾城,雖然我不知道你到底喜歡我什麼,但是我可以清清楚楚的告訴你,我對你沒有戀人的感覺,現在沒有,往後也不會有。”
顧傾城沒說話,目光裡透出一絲哀傷:
“我知道……你不喜歡我,可是我喜歡你,很喜歡很喜歡。”
明雅心中一陣抽痛,靜靜的睨著他:
“……你讓我說你什麼好?對我來說你就像一個孩子,遇事只會瞎著急,而我也差不多,所以咱們湊在一塊,只會把一切弄得更糟……我不喜歡這樣,你懂嗎?”
顧傾城咬著唇:
“我會改,你說的毛病我通通會改,明雅你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至少等到孩子出世……”
說不通他,明雅急得眉頭皺成一團,看著現在的顧傾城就彷彿看到當年的自己,一樣固執,一樣只認死理,說不通,打不聽,非得撞得頭破血流,腦門裂開才知道疼,才知道怕!
——
幾天過後,明雅終於迎來了開庭。
依據方金雄的遺囑,遺產中包括股份還有十幾套遍佈全國的房產,其中有大部分,方金雄給了小兒子方晨,剩下50%,身為配偶的沈宛心佔三分之二,而作為繼子的沈淵佔有三分之一。
就這份遺產來說,她身為方金雄唯一的親生女,自然是不可能接受的,於是明雅這邊的代表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這份遺囑,並按照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法律規定分配方金雄的遺產。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指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的原則。
照明雅的意思是,方金雄的遺產應該被平均分為四份,方晨與他畢竟存在撫養關係,哪怕兩人沒有血緣,也應當分到一份,另外明雅、沈宛心、沈淵同樣是平均的分配。
因為方金雄一個人就佔了華盛75%的股份,如此一來,假如這場官司她能打贏,那麼她將得到19%的股份與若干房產。
——
沈宛心已經記不清這是第幾個白眼,自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