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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我說:“這位同志,您看我爸多大歲數了,您怎麼下得去手?”

然後,我轉身,一邊忙活著把黎先生的袖子挽起來,一邊說:“就算你要打,也要和他打。居然和老人家打架,勝之不武。”

小辮先生推了推塞在鼻孔裡的手紙,說:“不是我先動手的。”

我問,難道是我爸?

我爸站到我們中間,說:“是我們同時動手的。”

我驚了,看到我爸把胳膊搭在小辮先生的肩膀上,聽他說:“我們不打不相識。”

我問:“那你叫我來幹嘛?”

我爸說,他的後車廂裡放了一箱海鮮和一箱海魚,叫我拿回家給我媽。

我說:“是給那個女人的吧?”

他仍堅持是買給我媽和我的,他永遠記不住我媽不吃魚。

我爸叫韋原,今年五十二歲,和我媽正處於分居狀態,預備離婚。分居原因來自一個女人,一個我和我媽素未蒙面的第三者。

我爸說,打他並且被他打的小辮先生叫鄒之明,二十六歲。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三天前的晚上,我爸喝醉了,開著別克晃晃悠悠在三環路上,不小心別了一輛帕薩特,那輛帕薩特咽不下這口氣,一踩油門超了過去,很快又別了回來。我爸急了,又追趕上去,存心和對方耗上了。對方也不是善茬兒,非要和我爸一較高下,一來一往,較量了半個小時,平手收場。

今天,我爸沒喝酒,買了海鮮和魚準備拿給我媽,開上了三環路沒多久,突然從後面殺上來一輛帕薩特,別了他一下就超到前面去了。我爸一看,正是那天晚上的對手,二話不說就加速超了過去,想要別回來。

兩人又一次較上勁兒,誰也不讓誰。奇怪的是,最後走的那一段三環路額外的暢通,完全見不到別的車擋路,兩人也顧不上別的,一路開直到開到戒嚴的路標前,一起停下車,走下來,見了面就揮拳頭,很快就扭打成一團。

打了沒多久,他們就被趕到現場的警察架開了。

警察懷疑他們是黑社會械鬥,一來,他們沒有進行口頭爭吵就動手,不像一般的交通事故,二來,這一段的三環路正在戒嚴,他們居然闖過了戒嚴路標超速行駛,就為了打一架,很像是黑社會的作風。

經過幾個小時的調查得知是誤會一場,警察對他們進行了口頭教育,我爸也透露道他和這個派出所裡的副所長認識,於是很快就被放了出來。

我皺著眉看著我爸,只說了一句:“你真丟人。”

我爸很不好意思,一臉尷尬,然後看向黎先生,指了指他,又指了指我,說:“這位是……你男朋友?”

我沒理他,看著那個鄒之明,說:“以後你注意點,要讓著點老人家。”

鄒之明一邊道歉一邊遞給我一張名片,我一看,驚了,一把上前抓住他的手,說:“原來您就是和老師!我媽特喜歡您,您的書她都看過了!哦,還有,我崇拜的人也姓和!”

鄒之明就是和睦,雖然他的行為一點都不和睦。

黎先生在我旁邊輕咳了兩聲,我看著他,又看著我爸,收回自己的手,對鄒之明說:“和老師,我能問您要簽名書麼,我是幫我媽要的,她要是知道是您打了我爸,一定不會追究責任的……”

我爸也輕咳了一聲,瞪著我。

我沒理他,繼續說:“我還記得您的書裡提到過男人都很衝動,用嘴巴解決不了的事,一定要用錢解決,用錢解決不了的事,就要用拳頭解決,之前我還不信,可現在我認同您的看法了。”

一直到離開前,我都沒再和我爸說上一句話,知道他臉上的傷不礙事,我又恢復了以往的態度:當他已經死了。

黎先生把那兩箱海貨搬上了車,又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