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3132章 【藝壓當行人】

收購很快完成。 羅德·斯塔特願意繼續留任唱片公司經理之位,畢竟項南給他的太多了。 年薪十五萬英鎊,外加百分之二的收益分成。 而同時期,倫敦人均年收入才三萬英鎊。 羅德·斯塔特自是知道好歹,因此欣然答應下來。 其實,他之所以要賣掉Delos唱片,主要就是因為這家公司不賺錢。 他怕再不賣掉,最後連老本都蝕掉了。 而現在既然有錢賺,他幹嘛不留下來呢。 …… 完成交易的當天,律師安東尼·雷納便將項南引薦給了羅德·斯塔特。 項南也是第一次見到羅德·斯塔特本人。 不得不說,長相很符合一般中產白人男子的樣貌。 尤其是一雙眼睛,明亮而銳利,很有味道。 “這位是我的朋友,他對音樂很感興趣,我希望你能幫幫他。”安東尼向羅德說道。 “老闆,我要提醒你,做生意還是要考慮利益至上,我不建議你感情用事。”羅德一聽,卻向安東尼道。 他不希望公司業務牽扯太多個人感情,因為這很容易導致意氣用事,最終賠得傾家蕩產。 他自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年看在朋友的份兒上,費勁巴列的捧紅他的孩子。結果他剛紅就想跳槽,害他損失了一大筆錢。 有這樣的前車之鑑,他自然不希望安東尼感情用事,重蹈他的覆轍。 “沒關係,試試嘛。”安東尼堅持道。 畢竟他不是老闆,他只是代持的律師而已。而他的老闆項南堅持要做歌手,他又有什麼辦法。 羅德·斯塔特也只好點頭同意,隨後看向項南道,“既然你說對音樂感興趣,那我問你,你會彈奏樂器麼,你會填詞作曲麼,你上過音樂學校麼,你有相關表演經驗麼……” 做歌手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為這一行的競爭實在是太激烈了。 在歐美國家,聲樂是學校的必修課。在美國,孩子要想中學畢業,必須掌握兩門樂器。因此會彈吉他,會拉小提琴,算不上什麼稀罕。 而且,在歐美國家,孩子如果喜歡搞文藝的話,那麼從小就會有很多的機會。 比如參加教堂的唱詩班,參加學校的合唱隊,在社群的各種活動上表演……只要肯表現,多得是學習和表現的機會。 不像內地,孩子還以學習成績為主,越長大,就越缺少課外活動。哪怕小時候再喜愛文藝,最後還是得為成績讓步。 因此在歐美國家,多得是多才多藝,又有豐富演出經驗的人。如此一來,想要脫穎而出,自然就更難了。 所以羅德·斯塔特對項南並不太看好。 …… 項南見他瞧不上自己,卻並沒有生氣。 換做是自己的話,也討厭被人塞關係戶。 因此為了贏得羅德的青睞,他連忙拿出了自己寫得幾首歌,分別有《we are young》、《sugar》、《you are beautiful》等。 “斯塔特先生,這是我自己創作的幾首歌,請你過目。”項南說道。 羅德·斯塔特見項南真的拿出了作品,卻並沒有感到多吃驚。 因為歌也分好和壞,並不是寫出來的就是好歌。那些音樂學院的學生,誰抽屜裡沒有一摞歌,但能用的沒有幾首。 寫歌沒有那麼容易的,首先就是要悅耳動聽,沒人會為一首噪音花錢的。 其次就是要有開創性,要帶給聽眾新鮮感。否則就算是頂級歌星,總是重複自己的套路,也會很快被市場拋棄。 另外,還要兼具藝術性。一首口水歌就算火一時,也很難火得長久,過了這陣風之後,就無以為繼了。 因此如果可以的話,最好還是出點有深度的歌曲。 好像披頭士的《yesterday》、平克·弗洛伊德的《wish you were here》、鮑勃·迪倫的《Knock on heaven's door》,幾十年過去了,依舊傳唱不休。 而羅德·斯塔特並不認為,項南能有這種實力。 不過看在安東尼的面子上,他還是看了一下。 …… 看了第一首《I dug up a diamond》之後,羅德·斯塔特就有點意識到,自己似乎是有些誤判了,這首歌分明是首好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