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爺爺,咱們去好好吃一頓,慶祝哥哥回家。”項南又招呼道。
秦百順點點頭。
三人隨後來到老邊餃子館,點了炒菜,點了餃子,邊吃邊聊。
“哥,你嚐嚐這餃子,鮁魚餡兒,南方吃不著的。”項南笑著招呼道。
秦天點點頭,其實吃什麼無所謂,關鍵是跟什麼人吃。
“哥,這些年,你過得怎麼樣?”項南又關心的問道。
秦天苦笑一聲。
父母離婚的時候,他已經十二歲了。去了南方不久,母親又改嫁了。繼父有自己的孩子,對他自然不會好。
因此他十四歲,初中沒畢業,就已經退學打工了。不過他手上有殘疾,幹不了體力活,所以只能幹些力所能及的零活度日。
也因為有殘疾,再加上家裡又不幫忙,因此他直到現在,都快三十歲了,既沒成親,也沒搞過物件。
這麼多年,一直一個人熬著,沒有前途也沒有指望。
……
“哥,這次回來就別走了。”項南笑道,“跟我和爺爺一起住,我們一家人在一起。”
秦天愣了片刻,隨後點了點頭。
他十四歲輟學之後,就一直在外面打零工,跟媽媽、繼父,以及那些兄弟、妹妹的關係都很疏遠。
對他來說,既然在哪兒都是一個人,倒不如留在沈東,好在還有爺爺和弟弟,自己總算不再孤單了。
“哥,你既然賣過雜貨,那我出錢幫你開個商店,好不好?”項南又道。
秦天干過很多零活,比如保安、銷售、司機等等,也曾擺過小攤,賣過小商品。劇中他回到沈東後,就在菜市場賣零食和豬肉。
因此項南考慮幫他開家小超市,賣些飲料香菸、酒肉蔬菜、日用百貨等等。在小區門口開一家,只要地段選得好,做生意公道,那麼收入應該不錯。
而有了這個店之後,就有本錢娶老婆了。到時候,他連婚房都可以幫著買。那樣一來,秦天也就算圓滿了。
劇中,秦天為了幫弟弟報仇,跟蹤殷鵬等人,結果反被當成殺人嫌犯,而被警方誤殺,一輩子沒過過好日子。
項南感激秦天對弟弟的付出,所以想好好地回報他。
“你幫我出錢開店?”秦天一聽,就是一愣,還以為自己耳朵背,聽錯了呢。
開一家店,少說也要七八萬。畢竟租店面、備貨品,這都是需要本錢的。弟弟還是一個大學生,爺爺不過是個退休工人,哪來的錢幫他開店?
“是啊,哥。”項南點點頭,“不瞞你說,弟弟我現在是全國知名作家,我的小說銷量超過五十萬冊,我已經賺了一百多萬了。”
“……”秦天聽項南這麼說,都是一驚,眼睛瞪得老大。
他沒想到自己的弟弟居然如此有出息,才這麼小年紀,居然就已經是百萬富翁?!完全超出了他的想像。
他隨後又擺手道,“不行,我是哥哥,是我該照顧你才對,我又怎麼能要你的錢。”
雖然弟弟發了財,可是他並不想佔他的便宜。他雖然肢體殘疾,但是他的心不殘,不會認為弟弟的就是自己的,心安理得地做一隻寄生蟲。
項南點了點頭。
作為熟諳人性的人,他知道窮人中兩種心態作為常見。一種是窮怕了,就知道算計,佔便宜沒夠。一種是極度自卑的同時,又極度自負,瘦驢拉硬屎,萬事不求人。
毫無疑問,秦天就是後一種性格。
他因為身體殘疾,所以從小被人看不起,也因此養成他沉默寡言、狷介孤傲、外冷內熱的個性。
“哥,咱們是一奶同胞的親兄弟,雖然咱們分開了十幾年時間,感情有些疏遠,但咱們畢竟流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