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
的確,穿上裙子的金弦,除了面板頭髮是綠色,略感異樣外,簡直就是一位極有教養,充滿高貴賢淑氣質,美麗無比的大家閨秀!這樣美麗的女人,讓任建文看得血脈噴張,當夜歡愛,也分外下足了力氣,直將個金弦做得欲仙欲死,死去活來。
這一次,任建文在異空間呆的時間頗長。因為他已經知道,無論自己在這個空間呆多久時間,回到地球也只是睡了一覺,過了一夜而已。天寶似乎不僅能夠掌握空間,而且能夠掌握時間!神仙的手段,端得是匪夷所思至極。
他決定進行一次狩獵活動。狩獵的物件就是森林內的雷暴龍。無論如何,如意百變甲和尋寶鈴這兩件法器都是必須找回來的。第二個理由是,藉助狩獵活動,使得部落食物結構由果實和植物塊莖為主,改為以肉食為主。慢慢讓男人扮演的角色發生轉變。
當然,任建文宣傳的理由則是:“我的子民們,無所不能的汶神給了我啟示,雷暴龍是邪惡的,它破壞我們的生活,時刻想著將我們的孩子吞到肚子裡。汶神要求我們拿起自己的武器,去將雷暴龍統統消滅!”
叢林人們“哇嗚哇嗚”地怪叫著,拍打胸脯表示自己對雷暴龍的憤怒和對汶神的忠誠。
“我們要取出所有雷暴龍的心臟作為戰利品!”任建文的這句話讓所有叢林人的臉上都露出了微笑。這些猛獸的心臟,味道是最為鮮美的。特別是那些會異能的猛獸心臟,裡面還有一顆被他們稱之為“神珠”的東西。就是這玩意兒,吃下去能夠讓人獲得異能,或者增強異能。上次那顆雷暴龍心臟內的神珠,就是由金弦吃下去的。讓她的火系異能威力強了一些。
在初升的朝陽下,大約四十來人左右的狩獵隊伍出發了。多數壯年男人都參與了這次狩獵活動。另一部分則留守在部落裡做守衛。
可以說,這些力大無窮的軟蛋男人們,其實都是狩獵的好手,在叢林裡的智慧是無與倫比的。他們可以透過氣味和腳印、野獸糞便等等,辨別出在附近都有那些野獸。尤其是,上次任建文遇到的那幾個狩獵雷暴龍的叢林人,更是好手中的好手。想當初,他們只是七個人而已,就差點幹掉了一頭雷暴龍!
其中尤其是,以一個身體看上去極為剽悍的傢伙,狩獵技術最好,身手最為敏捷。此人被部落人稱為“蠻子”。這傢伙雖然名為蠻子,其實腦子也特別好使。所以任建文一直有心,將他培養成為部落的首領。他不可能在這個空間呆一世。總有一天會離開的。
以雷暴龍那樣龐大的個頭,搜尋起來其實非常容易。
不到中午時候,眾人就發現了一群雷暴龍,有九頭之多。它們大約是已經享受過充足的食物,正躺在一片開闊的草地上休息。雷暴龍是叢林中的王者,哪怕就是叢林內個體實力最強大的霸殺獸,也不敢招惹它們。因為雷暴龍是群居動物。一頭霸殺獸最多能夠對付兩頭雷暴龍,若是三頭的話,它們就只得落荒而逃。更何況雷暴龍常常都是整群出動!
上次能夠擊殺一頭雷暴龍,只能怪那傢伙倒黴,偶爾落了單,恰好又碰到這群叢林人。
很顯然,這群雷暴龍根本沒想到居然還有哪種生物居然敢於侵犯它們的領地。它們愜意地躺著,就像九座小山,發出像打雷一樣的鼾聲,此起彼伏。連放哨的都沒安排一個。
任建文帶領叢林人們躲藏在樹林裡偷偷地觀察著這群雷暴龍。有幾名叢林人看到如此多的雷暴龍,嚇呆了,小聲提議著是否離開。
“你們這些膽小鬼!”蠻子火大地道,“雷暴龍,雖然厲害,但我們的王,更厲害。我們的王,是無所不能的汶神的使者,一舉手就能消滅一頭雷暴龍,我親眼看見的。所以,只要有王在,無所不能的汶神會保佑我們的!”
第二卷、時空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