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婉晴很開心。
回去的路上,走路都是一蹦一跳的,像個可愛的兔子。
背上的揹簍也隨著她的一蹦一跳甩來甩去,此時路上是沒有人,如果有人,看到她蹦跳的樣子,也會會心一笑。
徐婉晴覺得自己今天表現還不錯。
除了剛到靠山屯大隊的時候把那個女人按進牛糞,以及碰到熊被嚇哭的時候有些損形象外,其他時候表現都還不錯。
最關鍵的是,她留下了下次送魚杆以及想吃兔子的時候就去找李弘文這兩個鉤子。
過段時間,就說魚杆做好了,給他送魚杆,再過些日子就說想兔子了,之後就說打到魚了,給他送魚....
她相信像她這麼漂亮可愛,能上山能下河的女人,李弘文絕對不會不喜歡的。
只要自己多去幾次,讓他一點一點的發現自己的好,到時候自然就水到渠成,生米....
嘻嘻嘻~~~
怎麼這麼羞人呢?
不過李弘文身上的味道好好聞,不像自家老哥身上那股臭汗味,反而有點香,但是又說不出是什麼味。
反正就是很香,很好聞!
也不知道自己當時怎麼就一下子抱住他了,他會不會覺得我有些輕浮?
應該不會吧?不然他也不會在我走的時候給我帶兔子和山雞。
我才不要帶東西回去呢,帶回去我又不會做,讓別人給做又得分出一大部分,我才捨不得呢。
.......
李弘文回到家拿上東西又進山了。
好不容易碰到了野豬和熊瞎子,他可不想放過。
當然,他也知道現在過去兩個都不一定能找到,不過他還是想趁著今天有些時間,先去山裡追蹤一下,最好是能找到這兩個傢伙的老窩在那裡。
進了山,李弘文先追蹤的野豬。
相對於熊,他覺得野豬更好出手。
肉可以剁成一塊塊拿出去賣,內臟也能賣,不管是自己拿出去賣還是給高遠,都很好出手。
熊就不一樣了,他知道熊掌是山珍之一,但是熊肉他還真不知道,因為很少聽過用熊肉做成的什麼名菜,只知道有熊掌。
熊皮倒應該能賣,但是這年代,就他所在的這個小縣城,就算有人買也賣不出什麼價格,有些虧。
所以他覺得先把野豬弄了再說。
很快李弘文再次來到了之前發現野豬糞便的地方,跟上次一樣,他先削了幾根樹枝製作了幾根標槍放在揹簍裡,然後一手提著斧子,一手提著一根棍子沿著野豬留下的痕跡開始追蹤。
要說山林這些體型較大的動物的活動範圍真的是挺大的,跟一次一樣,追了好半天李弘文都沒找到野豬,頂多也就是在一些地方發現一些野豬蹭過的樹,留下的腳印什麼的。
但是天色已經不允許讓他再追下去,他只能在最後追蹤到的位置留下醒目的標記,然後按原路開始返回。
“李知青,又進山了?今天沒打到兔子山雞什麼的?”
“沒有,哪能天天都能打到?是不是。”
回到前山路上碰到村裡的村民,李弘文笑著回應著,如果說剛開始學會打獵的時候,他天天就想讓人知道他能吃得起肉,那現在他則是希望別人知道他也不是經常能打到兔子的。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他意識到,天天吃肉在這個時代,這個村子裡有多招人眼紅。
“也是,天天都能吃上肉,那可是以前皇帝老兒才能有的日子,咱們普通人家怎麼可能有。”
果然,在知道他沒打到,這些村民說話的語氣都放鬆了不少。
回到院子裡,把揹簍裡的柴火倒出來,把前兩天弄回來已經晾乾的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