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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毛筆字

“謝謝你李弘文,要不是你說,我可能永遠不會知道怎麼回事兒。”

白玫瑰真心感謝道,她確實不知道這件事情。

“你買這些東西,你是會書法嗎?能寫兩個字讓我看看嗎?我一直很羨慕那些寫字寫的好的。”

坐著又聊了一會兒天,白玫瑰是指著那些文房四寶道。

前世的她一直是一個文藝青年,對於這種傳統的書法,水墨,她都非常喜歡。

只是她是一個手殘黨,雖然家裡買了不少這類東西,但是寫出來的字畫出來的畫,只能說是幼兒園水平。

但這並不妨礙她喜歡。

“會一點,不算精通,只能說會。”

這個李弘文還真會,當然,不是他會,是他的前身會,父母都是大學教授,特別是他父親還是教文學的,書法是他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學的。

李弘文穿越過來之後也繼承了前身的這些技能,所以書法他確實會,繪畫的話也會一點,但相較於書法可能更差一些。

“快,寫兩個給我看看,我就羨慕那些寫字好看的人。”

白玫瑰一聽,立馬要求李弘文寫幾個字看看。

李宏文也沒有推辭,他自己也確實想試試新上手的這些東西。

從買的生宣中抽出一張宣紙鋪開,一頭用鎮紙壓著,其他地方用手抹平。

為什麼會選生宣是因為他準備寫幾個大字,相對於熟宣,生宣更適合去寫大字,可以使那種墨跡淋漓、行雲流水的韻味得以充分的表現。

往硯臺裡滴了幾滴水,拿出一根墨條,輕輕的在硯臺裡研磨著。

李洪文買的這個墨條是四大名墨之一的端墨,墨條質地細膩有光澤,墨色烏黑有光,香氣濃郁。

這種香與傳統的那種墨香不太一樣。

說實話,李弘文一直覺得傳統的墨香其實是帶著一股臭味的,只是文人為了文雅把這種臭形容成香。

但是端墨的這種香氣確實是一種不一樣的香,他不知道該用什麼言語來形容這種香味。

墨研磨好,李弘文去廚房倒了一點水倒到筆洗裡頭,把要用的毛筆擱筆洗裡沾了沾水。

李弘文買的毛筆非常不錯,雖然筆尖蓄滿了水,但是倒提著的時候並未有一滴水從筆尖滑落。

輕輕把毛筆筆尖在筆洗邊緣壓了壓,使毛筆中的水擠出來,然後蘸上墨輕輕膏了幾下筆。

膏筆指把毛筆蘸上墨汁在硯臺上順掭,去掉多餘的墨,同時理順筆鋒。

“日暮蒼山遠,天寒白屋貧。”

想了想,李弘文在宣紙上寫下了這十個大字。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唐代劉長卿的詩,對不對?”

讓李弘文沒有想到的是,在他寫下這兩句詩的時候,白玫瑰第一眼就認出了這兩首詩的出處。

“哦,沒想到你還知道這首詩。”

“那當然,後面兩句是柴門聞犬吠,風雪夜歸人對不對?”

白玫瑰得意的回道。

“沒錯,確實是這兩句。”

點點頭李弘文肯定的,白玫瑰說的一點都沒錯,這首詩的名字確實是逢雪宿芙蓉山主人,是唐代李長卿的詩,後兩句詩詞也沒有錯。

他寫這兩句正好應景,馬上冬天了,天一天比一天冷,他又剛從外面回來,他的小屋雖然不如茅屋那麼貧困,但也沒好到哪兒去。

後面兩句沒寫,是因為家裡確實沒狗,而且也沒有下雪,天也沒有黑。

“這幅字能給我嗎?我想留作紀念,最好你能留個名。”

看著桌子上李弘文寫的字,白玫瑰開口道。

不得不說,李弘文的字確實寫得很漂亮,筆墨運用暢快淋漓,從他的字能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