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如果我們把今天白天劃分為現在,則今天白天之前的時間就屬於過去,之後的時間就屬於未來,現在的範疇內就有十二個小時;如果我們把這個月劃分為現在,則上個月就屬於過去,下個月就屬於未來,這個現在,就有整整一個月;如果我們把今年劃分為現在,則去年就屬於過去,明年屬於未來,這個現在就有三百六十五天……
那麼,現在到底有多長呢?有人認為,真正的現在,就是當下的一剎那。
不過,如果我們把時間再分細,去觀察現在的一剎那,會發現事實並不是像我們所想象的那樣。當時間被切到最小的單位時,就像分解物質所遇到的情形一樣,假如再分,時間就沒有了。為什麼沒有了呢?因為時間的長度本來就是有限的,而不是無窮無盡的,總有一個時候,時間會被分解完。關於這一點,雖然不同的哲學家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時間是永遠切不完的;有人認為,時間分解到一定的程度以後,就不能再分了,但這些觀點都是錯誤的。時間在劃分的過程中,只會越切越短,而不可能越來越長,既然如此,又怎麼會分不完呢?肯定會被分完的。還有,憑什麼說時間分解到一定的程度以後,就不能再分了呢?誰能這樣規定呢?真理是不受任何人的限制,不為任何人所操縱的,誰都不能主觀地去認定事實的真相。
關於時間的概念,物理學也有各種各樣的定義,但依照佛教的觀點,時間卻並不是一種物質,比如說,我們把花的種子播下去,眼看它發芽、成長、開花,直至最後毀滅,在整個種子的成長過程中,我們可以建立起一個時間的順序,但其中的所謂時間,卻是除了花的生長以外,不可能獨立存在的東西。
雖然我們認為,鐘錶代表著時間的流逝,但這只是我們強加給它的,實際上它只是一種單純的機械運動,與時間沒有任何必然聯絡。
時間本身就是一種假有而非真有的概念。既然時間是假有的,我們就無法找到真正的現在。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得知,無論肉體還是精神,最終都是不存在的,至於它們的運動,就更不可能存在。
我們在修行的時候,也是這樣思維,沒有什麼別的東西。透過打坐,先把心靜下來,因為所有的證悟,包括比較好的感受,都是在內心平靜的狀態下獲得的。像我們現在這種隨時胡思亂想的心,就不會有什麼很深的證悟,雖然出離心、菩提心在思維的狀態下也可以存在,而且它們也需要透過思維來培植,但對空性的證悟,卻必須在心靜下來的前提下才能感受到。
當然,這裡所說的平靜,只是相對的平靜,也即專注於觀察有沒有肉體、有沒有精神、有沒有我等等之類的狀態。在觀察得比較透徹的情況下,就能現量感受到:原來我所看到的、所聽到的,全都是一種幻覺,根本沒有任何根據。
在一本中觀論著當中,講了一個很好的比喻:有些湖面上長著一種黃色的花,從遠處看,是一片綠茵茵的草甸上面開滿了金燦燦的鮮花,但如果走近一看,才知道這些花根本就沒有長在地上,而是懸浮在湖水當中的,花根延長到一定的程度,就消失了,誰也找不到這些花的根源。
這個比喻說明什麼呢?在不觀察的時候,肉體、精神、世界、宇宙……所有的東西都是存在的;但如果對每一個具體的東西進行觀察,去追蹤它的根源,則像比喻當中的花一樣,追到一定的時候,就會在虛空中消失。
消失表示什麼意思呢?我們不能認為,就像一開啟電門,燈光就出現;一關上電門,燈光就消失一樣,前面的光明叫做存在,後面的黑暗叫做消失,事實並不是這樣,而是正當我們看到燈光的時候,燈光、組成燈光的光粒子當下就不存在,這樣的效果,才叫作現空無別。如果把消失的含義,理解為燈滅之後的不存在,那就是斷見。這是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