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個人走到走廊盡頭。
被冷風吹著,果梔已經完全清醒過來,也完全不想安森了。回想起來,只覺得自己傷心那麼久還做了那麼多傻事,實在丟人。
文學之靠在欄杆上,看著她:“布萊恩有什麼不好,除了長得很妖孽之外,我覺得他比安森真實多了。”
“你為什麼總拿布萊恩和安森作比較呢?”果梔攏了攏文學之披在她身上的外套,聳了聳肩,“他只不過是安森的朋友啊。”
“我跟安森結束之後,跟他也沒有任何必要聯絡了吧。”
“難道你看不出來嗎?”文學之好像真的很困,聲音越來越含糊了。
果梔不理解:“看出來什麼?”
“布萊恩應該喜歡你。”文學之閉著眼睛打了個呵欠。
“有這回事嗎?”果梔張大了嘴,又立刻捂住了。
文學之沒有回答,因為她已經開始閉上眼睛打瞌睡了。
雖然文學之很有可能是因為學習而犯困的,但是看她這樣……果梔愧疚地把衣服還給她,把她送到門口,就回了自己宿舍。
布萊恩嗎?果梔躺在自己床上的時候,開始想起他。
他是一個,很神奇的存在吧。他確實長得很好看,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其實有一點,她一直沒有對自己承認。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因為之之的催促去要他的號碼,她卻只叫住了安森。不僅僅是因為安森站得近。
其實那時候,更多的是因為布萊恩的氣場很“生人勿近”而安森表現得很溫柔吧。
後來,她才知道他也沒有那麼誇張。布萊恩也就是傲嬌了一點,任性了一點而已。
承認有那麼一段時間,她是討厭他的,因為她確實嫉妒他可以隨時隨地呆在安森的身邊,也嫉妒他可以活得任性。所以她對他絕對稱不上好,甚至可以算是刻薄了:把他推出門去,或是對他扔葉子。雖然他們吵吵鬧鬧的時候,是他佔上風。
怎麼可能會有人喜歡上對自己不好的人?又不是受虐狂。
布萊恩是安森的好友,他是因為要把安森的話告訴她,才會跟她聯絡的吧。
之之那麼說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就好像上次她說她和安森分手,之之一心一意把過錯攬在她自己身上一樣,所有這些不過是因為她們是最好的朋友,而之之想要安慰她而已。對彼此全心全意地信任甚至崇拜,所以什麼事情都把對方往好了想。
所以之之啊,永遠會覺得她值得更好的人。
不過她真的好丟人啊,丟人就算了,還給布萊恩看見了。希望以後不用再遇見布萊恩吧。既然安森已經是歷史,那麼布萊恩也同樣應該埋在記憶裡才行。以後,還是不要再見面了,雖然她還有一頂帽子沒有還給他……
註定我們有一場相遇,然後各自生活,彼此相忘於江湖。
感覺生活會回到正軌。以後就學習、宿舍兩點一線,繼續做點兼職,還有偶爾看看小說就好了。
……
下午上完課,果梔打算去圖書館,但是文學之跟她說想要逛街。
“逛街嗎?”果梔想了想,偶爾一次陪文學之出去還是無可厚非的:“既然要逛,我們乾脆去明珠廣場吧,還能上海邊走走。”
“沒必要走那麼遠,我就是缺一盒粉底,大學城就有的賣了。”文學之抿嘴笑,笑容裡寫著:小樣你不是說自己放下了嗎?
想了想,果梔也對她挑眉:不就是大學城商業街嗎?她不怕。
跟文學之出去,沒有購物打算的她反而沒忍住買下了一條粉紫色的小裙子還有一些小飾品。心情變得明媚。尤娜讓她發現,紫色很適合她。
單身萬歲,不再是想要打扮得美美的讓誰後悔的賭氣,也不再是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