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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然而……小說都是騙人地。

至少,做為修仙菜鳥的宋皓,完全不知道神識是什麼東西。

他努力集中精神,卻根本沒有效果。

憋了半天。

結果放了個屁……很臭的那種,昨天晚上有些吃太多。

宋皓臉上滿是尷尬之色,幸好這裡是荒郊野外,否則自己的人設,又要崩塌了。

好在是福不是禍,腦海中這類似玉瞳簡的東西,對自己應該只有好處,慢慢總能解析出來的。

心急吃不了熱豆腐,當務之急,是離開此處。

宋皓可沒有興趣,在這冒險,他雖是修仙者,卻沒有忘記,自己依舊是大學生來著。

剛好今天還有課。

第一節,好像是大學英語,完了,自己的全勤學分,這下泡湯了。

宋皓好想哭。

倒不是因為那幾個學分的緣故,而是全勤,才能申請獎學金,如今自己食量大得離譜,父母給的生活費明顯不足,如果能拿到獎學金,每頓多吃點飯,修煉也能更加迅速。

念及至此,宋皓突然覺得好囧,靠獎學金修仙,這畫風怎麼讓人覺得有些混亂!

算了,先不想了。

他的目光,又落像地上的皮毛骨骼,都是那野豬被吃剩下的,其中最惹眼的,非那對雪白的獠牙莫屬。

嗯,仙俠小說中,妖獸的皮毛骨骼,皆是煉器之物,自己用不上,也能賣了換靈石。

現實生活中不知道是否如此。

雖然這野豬,並不像所謂的妖族,但也不是凡物,這些東西,也許還真有用途。

有道是,寧殺錯,勿放過,抱著這樣的想法,宋皓開始收集地上的皮毛骨骼。

……

“夭壽啊,這是哪兒,我該怎麼回去呢?”將野豬打包,宋皓卻一臉的惆悵之色。

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樹木讓人心曠神怡,卻了無人跡,天知道距離最近的城鎮,究竟有多遠。

偏偏手機還沒電。

否則連上網路,查下地圖,就算有幾百公里,以自己強悍的身體素質,跑步也能回去。

然而現在卻是一籌莫展,不知道路,胡亂跑動很有可能南轅北轍。

宋皓抬頭望天,一臉的生無可戀。

……

“大家好,我是你們的蹦蹦主播,歡迎收看蹦蹦帶你去冒險,現在,我正走在距離J市約一百公里的叢林裡面,這附近都是荒山,請看這原始森林般的畫面,據說,這兒時常有野獸出現。”

手機中閃過自拍的畫面,這是一名二十餘歲的男子,全套戶外的裝備,乍一看,像是戶外運動的愛好者,不過不停拍攝的手機將他的身份暴露。

看樣子是個主播。

看著線上的粉絲不停增多,這網名蹦蹦的男子臉上閃過一絲得色,現代人喜歡獵奇,偏偏死肥宅卻是極多,自己選擇做戶外冒險的直播真是太正確了。

當然,說是冒險,其實不過是噱頭罷了,最多到一些人少的地方,拍一些自然風光,他原本就是戶外運動愛好者,可以說輕車熟路。

配上他一驚一乍的直播,粉絲越來越多,每個月,也能有不菲的收入。

不久前,他聽說J市附近的荒山來了一頭野豬。

比老虎還大,蹦蹦當然是絕然不信的,嗤之以鼻,這不過是以訛傳訛而已,但這並不影響他來這裡做一次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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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安靜,前面發現了野人

畢竟野豬,現在的年輕人有幾個見過?

嗯,動物園中的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