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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 無意間救人一命

喝了酒,且沒少喝,不但沒把韓為聖喝迷糊了,反倒喝醒了:他為啥要以個人名義幫企業打那場官司? 職位被革了,那律師還會一如既往地用心執業嗎?向來律師是吃了原告再吃被告的,早在二次開庭時,企業聘律師當場告知法官不上訴了,那這回申訴還有意義嗎? 雖然這個來自穆丹城的律師,定居在冰城並開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打官司有一套,但對錢也特青睞,不是嗎? 在韓為聖打款給她,請求其為升澤建築集團做申訴的同時,也告知她他被孫銀免職了,她還是接了這個案子。 明知這場官司必輸,且這筆律師費也視同打了水漂,那律師不知嗎,她清楚,這筆費用是白撿的,對於一個被免職的原企業法務部長的請求,她哪裡會當做公差來做呢? 誠信做到了,事情也就提前有了結果:官司絕無迴旋餘地,更不會有重審希望。 韓為聖做過推斷,假如他還位居部長之職,仍是企業的部門負責人,他請求律師做亡羊補牢的努力還有一線希望,但是他沒了”官職”,自然律師也不會盡心竭力了。 那麼為什麼還要接呢?這就是人性的貪婪,為了錢,再不該掙的錢也要昧著良心去掙,而不會良心發洩加以拒絕。 這件事做的實在愚蠢,居然為了單位,自己拿錢打官司,說出去不讓人恥笑到家了嗎?韓為聖知道他做了傻逼才做的事。 說來韓為聖受儒家思想薰陶較深,具有超凡的包容心,儘管蒙受莫大的職業屈辱,還能坦然以對,原諒了孫銀對他的無視與欺凌,彷彿過眼煙雲,早已不復存在了。 喝了酒也讓他醒悟到,一個人如果不在意被人欺負,那只有他具備強大的心理素質,有句俗話不是說了嘛,吃虧也是福,而霸凌他的人早晚會還的,不是財富就是肉體,而心善之人永遠不會去傷及一個惡人,因為他們的心是良心,一個不會有善念的人哪裡還有人的心靈感應。 哎,都過去了,韓為聖自勸道,職位的變換,猶如生活中難免匚匚凵冂,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都說劫後重生,祈求好人有好報,也就是所求皆所願了,不必太在意,損失點錢是廉價的。 難免心有不悅,突然職位沒了,缺失感還是很強烈的,好不容易爬到正部職位,一下跌落至平地,能不痛嗎? 耳邊時而有個聲音在說,所失即所得,人在路上走,跌跌碰碰在所難免,你心態好就一切皆好,傷你的人,必當雙倍付出代價,因為你是一個善良的人,善良的人永遠不會白白被欺負的。 這種自我安慰,算不算自欺欺人,韓為聖不會刻意去解析內裡的寓意,但是他在心靈上是遭受到人生最殘酷的一次打擊了,留給他的傷痕一時半會不會癒合,還在間或作痛。 懊糟也懊糟過了,留給韓為聖的只有自我安慰了,不這樣又能如何?嗓子疼總算被藥壓下去了,說話恢復原動靜,但他不肯多說一句,他覺得無言以對自己拿出的那筆律師費,雖然錢不多,也是三萬啊! 要說酒真是個好東西,忘了的事能被想起來,而要想起的事卻全忘了,一覺睡到窗外鳥叫聲,這時他還感覺,頭暈乎乎的,是他多了幾杯的緣故,但不疼,平時若是喝瓶裝酒,上頭後定要頭疼一陣子的。 喝了一碗會的大米粥,實在閒得無聊,中午飯也沒有胃口,就去了游泳館。 中午的游泳館,加上他就兩個游泳的——他和一個學生模樣的小夥子,救生員也都去吃飯了,韓為聖下水遊了一小會兒,上來坐在椅子上寫他的小說。 寫的很入神,不多會上千字就碼在螢幕上,由於眼睛有點發酸,他無意間看了眼水池,卻不見那個學生:他走了? 好奇心驅使他站起來走到水池邊,一個人正在水下掙扎,不好,他溺水了!顧不上再想別的,他一個猛子紮了下去,幾下游到那個學生近旁,一把抓住他的一隻手臂,腳一蹬,竄上水面,而那個學生已經沒有反抗能力。 舉著他游到梯子前,用力喊道,”來人啊,有人溺水了!” 這一聲喊,是韓為聖用畢生的力氣發出的,聲音在整個空曠游泳間迴盪,就見從一個邊門跑過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