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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認命

”不用為我擔心,”韓為聖不在乎地說,”我不上班還有人給開資,待遇也不變,再說了,我還有四年就退了,他也不能把我咋樣,有勞動法呢!” 霞水笙走了,韓為聖繼續留在游泳館游泳,他買了月票,每天都來游上一會兒,以釋放壓抑的心情。 這次被解職已經不是頭一次了,韓為聖心理上有了習以為常的感覺。回味到法務部這半年多,他覺得自己是稱職的,除了性格直爽點,別的沒有什麼。 交接工作僅僅用了一小會兒,嚴格的說也就是十幾分鍾,就在他被革職的第二天就辦結了,然後他就安生地回家了。 走時韓為聖留話給接任的副手馬寒菊,告知她,蜀省莫善醫貿大廈工程會出事,那個葛子明不是省油的燈,他在整事。 早在今年年初,集團放假,韓為聖還沒正式上班,一天晚上馬加了他的微信,恭喜他將就任法務部部長一職,他稱還未正式得到訊息。 微聊中馬流露出她有意去法務部,但韓為聖未置回絕,只能回覆,如果需要人員調整,他可以主張把她要來。 原法務部部長是一女性,五十五週歲了,屬於退休後企業返聘人員,按集團不成文規定,女性只能幹到五十五,而其助手是一社會聘任退休人員和一新應聘的小夥子,這樣,如果韓為聖去任職,副手他有選擇的權力。 果真剛恢復上班,上午韓為聖就被叫到董事長孫銀辦公室,通知他即日接任法務部職務,聽此,韓為聖直言道,”我沒把握幹好,但我會盡力的。” 因為孫銀說了,這是組織決定,言外之意,他只有服從,沒有回絕的權力。畢竟就職於集團,作為一名員工,服從工作安排是天職,沒有個人選擇的餘地。 韓為聖也算是集團機關的老人了,很多部門的業務直接或間接都做過,比如辦公室、黨群部、後勤、工程專案管理、勞務公司、出納等,而職能部門法務部是他最不願去的部門。 領命後韓為聖只能上任,既然是職能部門,就不能他老哥一個做事,總要配上副手,孫銀給了他選擇要人的權利,辭退了社會聘任人員,補缺一人,他就要了馬寒菊過來。 在這個人選上還有了點插曲,原來勞務公司有意要馬寒菊過去擔任出納,而馬寒菊卻不想去,於是就受高人指點,這樣她開始為她的出路做了鋪墊。 雖然是企業機關,人與人之間也是善用心計的,韓為聖哪裡曉得,馬寒菊之所以要到法務部工作,許是有幾點考慮:一、不想去勞務公司,二、不想從事專職出納員,三、不想與女上司共事,四、其年齡與現任勞務公司經理不相上下,她永無出頭之日,五、到法務部用不上幾年就能起來,且韓為聖人品優良,對其日後發展有意等,基於此她決議毛遂自薦。 工作上的同事,至於誰來都一樣,何不要個願意來的?因此韓為聖第一選擇就是她了。豈不知在這個人選上有了爭議,孫銀找到他說,”你非得要她,別人不行嗎?” 當然韓為聖不會把馬本人要來法務部的意思洩露出去,就說,”她幹過財務,而且案子都和錢有關,查個賬對個票子,她相對於其他人更合適在法務部工作。” 上任就出差處理案件和經濟糾紛,不能說圓滿,但也達到預期,積壓的一些羅亂得以解決,總算可以鬆口氣了,但是韓為聖曾在他的辦公室有言稱,他在法務部多者一年,少者半年就會離開,不是預言,卻成未卜先覺了。 既已離開工作崗位,也就要做到”回民不管豬的事”了,怎麼放鬆心情怎麼來,大冬天的,能做的事除了遛街散步,就是做點室內體育活動了。 有關韓為聖被孫銀免職,很多人是不清楚的,他也保守秘密,沒有逢人便說,一是沒必要,二是何必要給自己再添亂呢,說來他還是得罪不起人家,雖然還有幾年退休,畢竟還在人家的屋簷下,只能隱忍。 企業改制後,法人的股份佔到51%,持了大股,也就意味著人家說了算,理論上說,企業就是人家的,所有員工不是給企業乾的,而是給他家的企業打工的。 息事寧人,是韓為聖該做的,沒了職位就沒了,如果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