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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頁

後來有一次,她居然看見男主在臺下,跟朋友們一起。

她穿著紅色的禮服在臺上唱歌,男主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臉紅到極致,下臺後,老闆進來,遞給她了一張紙條,她心跳的很快。

那天晚上,她照著紙條上的地址去了一個酒店,男人在裡面等著。

這天晚上,他比第一次的時候好像更溫柔,但她醒來的時候,人已經不在了。

不過床頭,放著一隻新鮮的玫瑰花。

從那以後,每一天,她都會買一朵新鮮的玫瑰花。

之後她繼續唱歌,希望他能再來,可是好久都沒看到她。

而她發現自己懷孕了。

懷孕了,老闆讓她去醫院做手術,可她不答應,所以丟掉了工作。

丟掉工作後,她租了一處房子,然後等著生孩子。

可是她存款不多,只能偶爾幫人縫補衣服賺一點小錢。

七個月後,孩子生了下來,卻天生病弱,每天都需要一大筆醫藥費。

為了孩子能活下來,她沒有辦法,選擇了另一種為人不齒的工作。

她原本只想為他一個人留著清白,可是現在,她還有一個小小的生命需要保護。

她晚上工作,白天陪著孩子。

那些錢都拿來給孩子買藥,她自己吃的很差,身體也一天不比一天,但孩子卻一日比一日健康。

她知道自己時日不多,便找人去打聽男人的訊息。

她想等自己快死的時候,讓男人知道孩子的存在,能把孩子帶在身邊。

可男人出去打仗了,她放出去的訊息,石沉大海。

這一等,就是五年。

五年後,她變老了,也變醜了。

孩子五歲,是個粉雕玉琢的小男孩,跟男主長得很像。

那天他獲勝歸來,她帶著孩子去城門迎接她,可她只能在人群中,最後看著他的妻子,一襲紅色披風朝他飛奔而去,而他當著所有人的面,將他的妻子擁入懷中,低頭深情一吻。

她最終沒有上前,而是帶著孩子回去了家裡,她年老色衰,沒有客人,也沒錢了。

看著面前的孩子,她第一次後悔自己這些年做的事情,她沒有那個能力養育和保護孩子,當初就不應該逞強把孩子生下來。

但她想,只要自己活著一天,就一定要把孩子保護好。

只是沒等多久,城破了。

敵軍進城,開始到處殺人放火。

她帶著孩子跟著人流逃竄,可是天上時不時會掠過飛機,扔下來炸彈。

旁邊的高樓崩塌,街道被炸出一個又一個的坑,不知道死了多少人。

不知道哪裡來的一批敵軍出現,看到人就開始開槍掃射,她抱著孩子蹲在地上,有子彈從耳邊飛過。

孩子在懷裡哇哇大哭,周圍的人都亂了,她也亂了。

男主卻在這時候出現,他拿著槍,眼神兇狠,每一顆子彈殺死一個敵人。

他成功保護下這一片的市民。

她抬起頭,看著面前的男人,她明白自己為什麼愛他。

他英俊,大義,哪怕不算是一個好男人,可她仍然心甘情願地沉淪。

男人卻在這時候朝她過來,「沒事吧?」

他依舊不認得她,她站起身來,然後低頭去拉自己的孩子,卻只摸到一邊溫熱,黏膩。

她震驚地看下去,孩子的嘴角都是鮮血,衣服上也是,她低頭看著自己的手,那鮮紅,深深地刺痛了自己的眼睛。

她把孩子一直護在懷裡,到底什麼時候,子彈穿破了孩子的胸膛?

「囡囡,囡囡」

她聲音都啞了,可漂亮的小孩染上了血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