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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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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大寶低著頭不說話,任由眼前的婦人叫喚。他知道餘氏雖然做事蠻橫了些,可卻是真心實意的和自己過的,她給自己生了兩個兒子,什麼好吃的都緊著他們爺三來。剛剛那頓罵也是他自找的,可馮金花是他的親孃,不管如何,也不能看著她丟手不管了。

當年,他被賣進了大戶人家做小廝的時候才八歲,以前在宋家被嬌慣著。後來出了宋家,馮金花待他這個唯一的兒子也是寵著護著的,並沒受過多大的委屈,所以他的性子比較獨還有些霸道。

可做下人卻要不得這些脾氣,為此,他吃過許多次苦頭才漸漸的收斂了脾氣。慢慢的在主人家生活下來,為那戶人家的三少爺做書童。說是書童,也只不過是個打雜服侍人的活。

唯一的好處就是能識文斷字,可他做過下人,以後就是贖身出去也是讀不成科舉的。再說,那大戶人家雖然素有慈名,也行事最是規矩。他除了沒受什麼下人的欺負,可也被罰了不少次。原本圓潤的臉和下巴,不到三個月就能看出尖尖的模樣了。

做了兩年書童,他伺候的三少爺就去泉州讀書了。他並不怎麼得這位三少爺的眼,所以,很自然就被留了下來。作為下人,是沒資格吃閒飯的,於是,他就去了廚房打下手。

做飯的師傅們最煩的就是他們這樣在廚房打雜跑腿的,防著他們學了自己的看家本事搶飯碗。所以,髒活累活,靠不著灶臺的活全都是他們的這些半大小子的。當時,餘氏是灶上廚子的燒火丫頭。她是個姑娘,又和大廚沾親帶故,父母皆是府裡的下人,比他這個外來的待遇要好得多。

宋大寶那個時候是一群小夥子中長得能拿的出手的,餘氏天天和他見面,倒是把宋大寶給惦記在心上了。時常給宋大寶遞個吃食,多打一勺子肉菜,一來二去的,宋大寶就明白了餘氏的心思。

餘氏的娘是當家太太的陪房,整日的在後院伺候,爹爹也在外面隨老爺跑。本來依著她這個的身份,最少該是伺候個小姐少奶奶的。可惜,她小時候沒人管,被送到祖母家。她祖母是個有名的破落戶,可對孫子孫女卻是掏心掏肺的好,把餘氏養的肥肥胖胖。她又繼承了她祖母的潑辣蠻橫,說話像炮仗似的一點就著,讓她爹孃再有心也只能把她放在廚房做個灶上婢,好歹學門手藝以後嫁人也能自己養活自己。

這麼一個女子,在廚房也是潑辣的很,宋大寶起初自然是看不上的。可餘氏不放棄啊,待宋大寶殷勤備至,有什麼好的都緊著宋大寶。又做衣裳又送吃的,宋大寶並不是個心硬的人,特別是他爹孃除了頭兩年來看看他,近年已經不見蹤影。沒有親人關心,乾的活又累,對著餘氏漸漸的也有了些感激。

餘氏趁熱打鐵,直接就和宋大寶訂了親。此後,宋大寶在府裡也算有了依靠,跟著大廚後面學起了手藝,等十八歲一到。他丈母孃為他求了情,沒要他的贖身銀子,又給了二十兩銀子的賞錢把他放了出來。跟他一道出來的還有餘氏,她爹孃給了她一百兩銀子當嫁妝,兩個人也沒回鄉就在鎮上租了個屋子成了婚,又開了個小吃攤子維持生計。

恢復了自由身,宋大寶就找回了馮家村,卻得知,他娘馮金花已經嫁了人早把他這個兒子忘得乾淨。

當年,馮金花和宋進寶和離之後,才發現家裡有個男人就是道門面。不然,如她這般把兩個兄弟都得罪了,又和自己爹孃快成仇的樣子,在馮家生活十分的難。不過,既然離了宋進寶,馮金花就沒打算再續前緣。

看著要種的田地和因日益勞作而變得蒼老的面容,馮金花找了媒人給自己拉起了媒。可她名聲太差了,母老虎可不是白叫的,又有先前種種事情,好人家的人家哪肯娶她進門。而條件太差的,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