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升遷
慶覆在雍正年間就已經開始了他快速升遷的仕途之路。雍正五年(1727年),他承襲了父親佟國維的一等公爵位,並隨即被授予散秩大臣之職。這表明了皇帝對他家族背景的認可和個人能力的信任。不久之後,他又被提升為鑾儀使,並且兼任武備院的事務,這意味著他在軍隊中的影響力逐漸擴大。
雍正七年(1729年),慶復再獲晉升,成為正白旗漢軍副都統。到了雍正八年(1730年),他更是成為了正藍旗漢軍都統。這樣的晉升速度,在當時是非常罕見的,也足以證明他在朝堂上的地位日益穩固。
雍正九年(1731年),慶覆被列入議政大臣名單之中,這標誌著他正式進入了清朝的核心決策圈。而在雍正十一年(1733年),慶覆被任命為工部尚書,並且還署理刑部事務,隨後又調任戶部。這一系列的調動表明,他已經成為了皇帝處理政務不可或缺的人物。
雍正十二年(1734年),慶復再次獲得重要職務,被任命為領侍衛內大臣。這一職務的重要性在於它不僅涉及到宮廷內部的安全,還往往意味著擁有一定的軍事指揮權。雍正十三年(1735年)九月,隨著乾隆帝即位,慶覆被委以重任,代替平郡王福彭成為定邊大將軍,前往北路打擊準噶爾叛軍。此次任命,顯示了乾隆帝對慶復的信任與倚重。
乾隆元年(1736年),在慶復的指揮下,準噶爾部向清廷求和,使得戰事暫時平息。慶複利用這一時機,向乾隆帝提出了一系列穩定邊疆的建議,包括在沿邊地區設立卡倫,並且安排專人管理,以確保邊境的安全。他還組織了蒙古各部落的兵馬,加強了西北方向的防禦力量。這些措施有效地維護了邊疆穩定,得到了乾隆帝的認可。
同年九月,乾隆帝召回慶復,並授予他署理吏部尚書的職務,同時讓他兼管戶部和刑部的事務。這表明了慶覆在乾隆初年已經成為了朝廷中舉足輕重的人物。
乾隆二年(1737年),慶復開始轉向地方治理,被任命為兩江總督。在他的任期內,他積極履行職責,不僅彈劾了貪腐的江西巡撫俞兆嶽,還根據江南地區的實際情況,提出將徵收糧食的方式從麥子改為稻米,這一建議得到了乾隆帝的採納,顯示了他對地方治理的理解和靈活應對的能力。
二、總督雲貴
慶覆在兩江總督任上不久即被調任雲貴總督,這表明了他在處理地方政務方面的出色表現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認可。乾隆四年(1739年),慶覆被加太子少保銜,這是對他能力和忠誠的進一步肯定。
在雲貴總督任上,慶復並沒有滿足於現狀,而是積極地投身於地方治理和發展之中。乾隆五年(1740年),他向朝廷提出了一份關於雲南水利治理的奏摺。他指出,雲南地區有許多河流,如南汁等六河,這些河流對於農業灌溉至關重要,但由於自然條件限制,如山區河流水流不穩定、沙石堵塞河道等問題,導致河水無法持續有效地灌溉農田,甚至時常引發河堤決口的災害。為了改善這一狀況,慶復請求朝廷批准對這些河流進行綜合治理。乾隆帝閱讀奏摺後,對慶復的主動作為表示讚賞,並給予了嘉獎。
除了關注水利建設,慶復還致力於解決雲貴地區複雜的民族關係問題。雲南、貴州、廣東、四川四省交界地帶,居住著眾多的少數民族,如瑤族、苗族等。這些民族之間的土地糾紛頻發,導致了許多案件積壓,難以得到及時解決。慶復深入調研了這些地區的情況,並提出了具體的解決方案,例如建議以昭陽關作為雲南和廣西之間的分界線,以此明確兩地的管轄範圍。對於雲南與四川之間的金沙江邊界爭議,他也提出了儘快解決的建議。清廷對此高度重視,指示軍機大臣迅速商議並實施相應的措施。
此外,慶復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