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著三叔公,周春明臉色平靜。
對方突然反水,幫著他對付馬軍標和馬慧慧,這種行為本來就很反常。
他倒是想知道,糟老頭子葫蘆裡賣的是啥藥。
“有事兒直說。”周春明淡然道。
三叔公有些尷尬,硬著頭皮說道:“我幫了你一回,可不可以,求你一件事情。”
見周春明不置可否,他又繼續說道:“聽說永紅帶著孩子們,已經搬到了縣城,我現在後悔了。”
“當初,我就不該豬油蒙心,非得跟你索要錢財不可。”
“現在倒好,一日三餐沒人管,責任田沒人種,我的髒衣服也沒人幫著洗,這日子過不下去了啊。”
聽到對方這樣說,周春明呵呵一笑。
現在知道後悔了?
當初幹啥去了!
自從鬧了分家以後,趙永紅和李嵐很果斷,直接搬去了縣城,過上了好日子。
三叔公這邊,那就慘不忍睹了。
因為這麼些年來,他享受慣了,習慣於趙永紅和孩子們的伺候,雖然伙食差一點,但是至少不用操心家務和農活,衣服髒了還有人幫著洗。
分家過後,家裡是清淨了,可也沒有了人氣。
三叔公很懷疑,哪天自己在家掛了,都得十天半個月才會被鄉親們發現。
“三叔公,有句話你應該聽過,”周春明一字一頓的說,“覆水難收懂的吧?潑出去的水,就別指望再收回來了。”
“更何況,趙姨他們一家子的戶口,已經遷到了縣城。”
“不可能再回來跟你瞎胡混。”
聽到這個回答,三叔公面如土色。
確實,趙永紅他們的戶口,昨天剛遷走了。
看樣子,以後不打算再務農。
還有好幾個去過縣城的鄉親,回來跟他說,趙永紅和孩子們,現在住臨街的大宅院。
那邊通電、通自來水,不但住得寬敞,而且還有三間門面房,哪怕自己不做生意,也可以租出去,當包租婆啥的。
很明顯,人家早就做了準備。
而且有財力直接買下這套大宅院。
不帶他這糟老頭子玩了。
按理說,趙永紅在公社果園組幹活,掙不了幾個工分。
李嵐、石頭和虎子,也都還在上學,不算勞動力。
這一家子有沒有錢,三叔公大概是清楚的。
眼前這個局面,明顯就是周春明在背後幫襯。
畢竟,他是李嵐的未婚夫。
又是全公社首富。
隨便拿出一點錢來,就足夠把趙永紅這一家子,安頓得舒舒服服。
所以,三叔公聽到了諸多訊息,心裡很不是滋味。
而且自己手頭裡的錢,也快花光了。
以後這日子還咋過?
每次喝酒以後,他都暗恨自己太貪心,太愚蠢。
當初若是不跳出來,強行勒索周春明,何至於鬧到今天這個地步。
哪怕趙永紅真要搬走,肯定也顧及昔日情份,帶著他去縣城享福。
現在說啥都晚了。
“我不管,”三叔公說道,“萬一永紅心軟呢?你下次去的時候,麻煩替我帶個話。”
“就說我後悔了,對不住他們。”
“如果永紅能原諒我,我肯定痛改前非,去縣城跟他們一塊兒住。”
“別看我上了年紀,但是打個雜,燒火做飯餵雞餵鴨,還是可以的。”
到了這個時候,三叔公也曉得服軟了。
哪怕趙永紅這一家子,重新接納他,他也不能再像從前那樣,跟個寄生蟲似的混吃混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