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張可馨清醒後,她的腦子還有點懵,突然間意識回籠,回想起了她昏迷之前感受到的雙腿的劇痛。 她只能立刻慌忙地檢視,卻發現:自己的下半身現在已經沒有了任何知覺,小腿也是空蕩蕩的,她真的是接受不了這個噩耗。 起初,她還想要尋死覓活的,卻發現自己的雙手被手銬束牢牢地縛住了。 這一刻,張可馨是真的後悔了,不明白為什麼要因為嫉妒,就去捏造謠言攻擊別人,為什麼要衝動跳樓,害得自己從此終身殘疾…… 但是,頭腦已經完全清醒過來的張可馨,已經生不起了自殺的念頭,她想活著,就算拖著殘破的身體也要活著。 最終,張可馨被市級人民法院以侮辱誹謗罪控告,處以兩年半有期徒刑,鑑於她目前剛做完重大手術的身體情況,緩刑半年執行。 而張茂盛等人,由於情節惡劣,被移送到了高階法院審理。 經過一審裁定:張茂盛在八年前的事故中,在四名工人死亡後,惡意瞞報。 再加上勾結官員、偷漏稅款七億元,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所有財產予以沒收。 張茂盛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當然不服,他也提出了上訴,可是依然被駁回,最高人民法院始終維持原判。 (關於這部分的量刑,與現實法律不符,請大家不要過於糾結啊,謝謝!) 等網友們知道張家父女的判處理結果時,也紛紛拍手稱快。 這段時間,姜鈺琪也沒有時間過多關注外界的資訊,畢竟她還有一個任務要完成,現在第一要緊的事就是——必須拼盡全力拿到女團出道位。 最為隊長,姜鈺琪並沒有因為自己大權在握而膨脹,更沒有自己優先選擇歌曲的part,反而是根據每個人的實力,平等競爭。 這次歌曲中part最多的部分涉及到了高音,姜鈺琪知道自己不適合就沒有因為分量多,就自不量力選這個,而是挑戰適合自己的副主唱part。 姜鈺琪的這一選擇,也讓其他組員們刮目相看,畢竟她沒有因為自己利益而罔顧其他人,反而事事以實力說話,不搞什麼小團體。 網友們看到這個,也是議論聲不斷。 “挺好的,喜歡這樣的女鵝,可以把團隊利益放在首位。” “這樣的分part方式太好了,要知道現在有的隊伍一團糟,為了最多的part,總是搶的頭破血流。” “唉,我怎麼覺得是因為她自己唱不了高音,才主動退讓的。” “能夠做到急流勇退也是不錯的,你看第九小隊隊長明明不適合,她卻強制選了最出彩的part。姜鈺琪能做到這樣,已經很優秀了。” “這個隊伍太和諧了,我都有些不習慣。” “樓上的,我也是,我可是剛剛從烏煙瘴氣的其他小隊過來的,對比太明顯了。” 而且,讓隊員們更驚訝的還在後面,姜鈺琪能夠知人善用,在知道隊伍中有人學舞速度快後,就讓她擔當隊伍裡面的舞蹈指導老師。 這可是極好的露臉機會,誰不知道幹這種活,可以幫助別人迅速被觀眾認識,從而進一步吸粉,畢竟沒人會不喜歡樂於助人的小美女。 姜鈺琪覺得既然是團隊戰,她自然不能只想著突出自己,作為一位合格的領導者,她必須要從整體利益出發。 既然有現成的舞蹈老師,她也沒有必要去打壓出色的隊員,因為姜鈺琪有這個自信:她可以贏過其他人、順利出道。 如果要靠防爆別人,才能獲得自己的成功,那麼這種勝利,也是一種侮辱。 反觀李媛小組,組員們都是她的應聲蟲,根本沒有自己的意見,全部事情都是由她一人做主。 實在是李媛太過強勢,隊員提出自己的意見後,她都可以例舉出一大堆的反駁意見,讓別人下不來臺。 幾次一弄,隊員們當然不願意發表個人意見,隊伍的整體氣氛冷凝得有些讓人窒息。 至於分part,也是有李媛獨自一人進行分配,她給自己的部分都是曲子中最為亮眼的部分。 畢竟李媛覺得自己實力最強,拿這個最好的part,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而其他隊員對此儘管心生不滿,但還是不敢當著鏡頭和隊長爭吵,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