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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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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是在路上遇到了一個人。

這人是寧王——太子的庶兄。西北一帶正是他的封地。

寧王的母親當年也曾寵冠後宮,只是後來因為家族的牽連,被賜死。寧王也被打發到了這鳥不拉屎的地方。

當年寧王在京城時,柳含章也是見過的。如果能搭上他,以後找花嬌就方便的多。

柳含章一直在暗暗地怪自己,當時找人心切,竟然昏了頭,中了父親的計,以至於耽誤了時機,到現在也沒有找到花嬌。離京城近時,還能打聽到一點訊息,可是越往西北,柳含章那點關係完全不管用了,竟是一點線索也沒有了。

想到這兒,柳含章站了起來,徑直向寧王走去。

窗外的柳條又泛出了嫩黃色,如果湊近看的話,就會看到米粒大的春芽。又是一年春天到了。

花嬌從手中正縫著的衣服上抬起了頭,看了看窗外碧藍的天空。

“咚——咚——咚”一陣輕快中帶著一絲急促的腳步聲傳來,隨後門被推開了,一個身穿緋紅春衫,月白綾裙的女孩兒像一陣風似地衝了進來。

“姐姐——她們,欺負人!”

女孩幾乎要衝到花嬌懷裡了。

花嬌怕做衣服的針扎到她,趕忙將衣服放到了一旁,拉了她的手,笑著問:“誰敢欺負我們玲兒,說給姐姐聽聽。”

八個月前,陸銀勸花嬌不住,又不想讓她到外面住,就想了個折中的法子,就是把花嬌送到義父家,跟著母親。這樣既可以避嫌,又安全。最主要的是他可以經常過去,再讓母親幫著勸一勸,時間一長,花嬌肯定會重新喜歡上自己的。

陸銀打得算盤不錯,可誰知,陰差陽錯,這一來竟然將自己娶花嬌的路給斷了個乾乾淨淨,徹徹底底。

原來花嬌在李府住下以後,有一次與陸母談天,陸母問起她的身世。她說只知道自己是五歲時被賣到陸家的,家中只有一個奶奶和一個好賭錢的爹。還有就是當時身上帶了一個藍布小包,裡面是一個母親親手做的喜鵲登枝的肚兜,算是一個念想。

陸母付氏聽了,一下子就激動起來,非要看看花嬌的後背。

這是要認親的節奏麼?花嬌知道付氏在前夫那裡還生過一個女兒,可是怎麼可能就那麼巧呢?

付氏非要看,花嬌又寄人籬下,就想讓她看看也少不了一塊肉,就讓她看了。誰知她背上果然有一顆紅痣。

她也是付氏的女兒,陸銀同母異父的妹妹。

這半年多來,付氏對她很好,妹妹李玲媛活潑可愛,兩個弟弟雖不常見面,見了面也是親新熱熱地叫姐姐。花嬌在古代第一次體會到了親情的溫暖。

“姐,張晴蘭說今兒中午有一個大官兒要來,還說我爹爹要將我送給人家做、做妾。”小姑娘才十三歲,說到做妾,臉騰的一下紅了,飛快地低下了頭,卻是有兩滴清涼的眼淚滴到了腳上的紅繡鞋上。

張睛蘭是李大人的同僚的女兒,家就跟李府在一條街上,所以經常過來玩兒。

“你聽她瞎說什麼?她嘴裡什麼時候有準事兒了,還不是滿嘴放炮似的。”花嬌撫了撫她的頭,接著說道:“再說了,老爺只有你這麼一個女兒,疼還疼不過來呢,怎麼會讓你去給人家做小?別瞎說這些混話,免得娘聽到了罵你。”

李玲媛聽了,馬上又破涕為笑了。“就是,張晴蘭肯定是胡說八道。”

“姐姐,今天真的有人要來,娘一直在忙著準備呢,好像來的人是王爺的長史。長史是什麼官兒啊?比爹爹的官兒大嗎?”

花嬌看了看她充滿了求知慾的黑葡萄似的眼晴,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

作者有話要說:

☆、宜園春日巧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