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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部分

“陛下,宋軍遠來,且此前已滅北漢,與遼人交惡已極,我軍為何還答應與宋軍決戰呢?若是效法當年楚漢相爭時‘彭越撓楚‘之法:宋軍主力南向,則我軍持重鎮守,堅壁清野以耗敵,然北地遼人入寇,剽掠宋人河北全境。若是宋軍回救河東河北,我軍再於淮北等處奇襲。如此一來,我大明與遼國一南一北相配合,此進彼退,此退彼進,趙炅便是有九條命也活活耗死了,豈不是美事?“大明御營內,協統大軍的林仁肇在錢惟昱下令全軍準備,三日內與宋人決戰之後,依然不忘抓住機會繼續勸諫錢惟昱。不得不說林仁肇在戰略上還是很勤勤懇懇的,一切謀劃都是以儘量減少部隊損失,如何更好的多快好省削弱敵軍考慮。

“虎子,大軍交戰,是不能僅盯著戰局的,有時候還要為場外的大義名分讓步,我大明怎可做出主動與韃虜配合的事情。就算遼國韃子確實在此站之後趁著宋人病例衰弱入寇河北,那也是契丹狼子野心亡我漢人之心不死,咱大明是斷斷不可玩什麼此進彼退的把戲的。何況,虎子難道對我大明精銳的親從都戰力還有猶疑麼?趙炅自始至終,雖然已經被我軍在三處戰場打敗數次了,然而他依然不吸取教訓,還要找什麼‘我宋軍水師不利‘,‘吳越人馬在川滇蓄謀良久,經營多年意圖偷襲‘之類的心理安慰,還自以為若是大軍公平野戰,他宋軍定然不輸於我——虎子你自己捫心自問,若是憑藉我軍如今之炮術,火器之精銳,訓練之有素,火銃十文字槍混合方陣與後排神臂弓、擲彈兵配合,難道還不能打贏趙炅的人馬麼?“錢惟昱口中所言提到的,便是如今大明步軍的新制度形態了,錢惟昱倒是沒有盲目學習後人的火槍刺刀方陣,究其原因還是因為對面的敵人還處在冷兵器配合火炮的時代。這種情況下,火槍插上刺刀其長度也不一定夠使,比不上敵軍的長槍乃至騎槍馬槊。後世之所以刺刀就夠用了,那是因為隨著熱兵器的普及、遠端打擊戰力令任何正面衝鋒的騎兵部隊失去市場之後,騎兵再也不用中世紀的騎槍而改以馬刀為主。這種情況下,火槍插刺刀的距離才算夠用了。而在如今這個時代學了刺刀之法的話,無疑是在自廢僅戰武功。

這種道理很好理解,就好比鎧甲的發展史一般,在19世紀的時候,最早的無煙火藥步槍彈口徑有11…13毫米的,部分雙人火槍甚至17…19毫米,為的就是確保可以擊穿所有厚重的金屬甲冑,後來各國發現鎧甲再厚也擋不住火槍,於是徹底放棄了甲冑使用了現代化的布質軍裝。在護甲技術放棄抵抗之後,火槍彈才從一開始的超大口徑演化到一戰時的8毫米左右,再到二戰的進一步下降/中間威力型槍彈/小口徑槍彈,最後因為步槍子彈威力弱到可以重新用芳綸纖維避彈衣防住了,避彈衣才再次興起——所以說,如果直接吧、毫米多的小口徑槍彈穿越到19世紀重型金屬鎧甲還沒有淘汰的年代,並不一定就能淘到好處,武器並不是時代越晚越先進越好,而是越符合當下局面越好。刺刀和十文字槍之爭,其實也是一個道理,刺刀是在敵人發現“長兵器再長也長不過火槍射程“這一道理、以至於放棄了追求兵刃長度之後,才在對抗騎兵戰場上討到巧的,並不是腦殘帝國全戰拿哥全戰玩家意淫的那般,拿了刺刀就能vs騎兵+8攻擊力。

當然了,保留十文字槍和火銃兩大主力兵種的同時,親從都等部隊多年來的建設也是頗為淘汰了一些當年鴛鴦陣時代的繁瑣兵器的——縱然錢惟昱不是專業的軍事專家,但是但凡是個中國人都知道,當年戚繼光戚少保的鴛鴦陣只是在南方山地打倭寇的,到了北方打韃靼人之後,就改成車陣了。錢惟昱自然不會浪費戚少保總結出來的經驗,因此自從南方敵人都滅了之後,便取消了狼筅之類長大笨重的近戰兵器,昂貴犀利的陌刀倒是一直保留著,而且和十文字槍定位相若,長短差距也不大,可以混編使用。各種牌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