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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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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一度共纏綿》

作者:糖糖歡

文案

我遇見陸承北的時候,是我走投無路的一次交易。

我利用他,他寵我。

我陷入愛情無法自拔,他卻又把我當做棋子。

人們只當我嫁給陸承北是攀上了榮耀風光。

卻不知道,我所有風華背後是走了這樣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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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陸承北

第一次在陌生人面前脫衣服,是在一年前。

那時候,是我事業最低谷,愛情失敗。

如果再沒有任何改觀,我就會被驅逐出北京。

無奈之下,我讓笑笑介紹了個男人給我。

那天下著小雨,冷的出奇。

我穿著低胸裝,在外面裹了個大衣,直接奔了約定的酒店。

入了門的時候,那個男人已經坐在裡面等我了,然後,我就把外面的大衣脫了。

我以為,肯出三萬閒錢打水漂一樣贊助我們這種人的,肯定是糟老頭。

可是我沒有想到,這個男人非但不糟,細看還很帥。

但是,這些都不是重點,即使不帥,很醜很噁心,只要他出錢,我肯定也會陪他睡的。

只是碰巧,讓我可以第一次不用那麼噁心,還算是有一點點美好的回憶。

我們沒有什麼交流,很直接,我鑽進了浴室裡洗澡出來,就沒有再穿衣服。

直接帶著他上了床。

我離開時候,他也很爽快。

我讓他給我三萬塊錢,他挑了挑眉,就直接把錢給了我。

我拿著錢找了個運營團隊,把錢付了,談好條件之後,出了公司大門,兜裡一分錢都沒了。

我和自己說,記住今天,也記住自己為了三萬塊把自己賣了的事。

挺賤的是吧,我也覺得是,但是我沒辦法。

我叫程安安,是個主播,最沒出息的那種,業績公司排名最差。

公司給我下了最後通牒,如果我的資料再起不來,就滾蛋。

可是,我沒有錢去刷資料,沒有錢刷資料就沒有推薦,沒推薦只能資料爛。

這是一個惡性死迴圈。

最後,沒辦法,我只能先把自己賣了去換三萬塊錢。

用這三萬塊錢刷資料,然後留在這個公司,留在北京。

我不能沒這份工作,我不能回家。

回家差不多隻能死。

兩害相權取其輕,賣一次,總比天天賣好吧。

我沒有誇張,真的就是這樣。

我出生在一個超級重男輕女的家庭,不是我們家不好,是我們那所有村都這樣。

上初中的時候,我親眼看到家裡人為了給我哥哥還賭債,把我十八歲的姐姐逼著做了小姐。

兩年的時間,我姐姐就染了髒病,從一個活潑開朗的女孩變成一個精神病,後來開心的跳河自殺。

那一年,我姐姐只有20歲。

姐姐死後,家裡沒有經濟來源,愁眉不展。

過了小半年,哥哥滿23歲,家裡人想給哥哥娶媳婦,沒有錢,就打起了我的主意。

把我賣給隔壁村傻子,換點錢給哥哥娶媳婦。

我當時只有15歲。

在洞房的時候我打暈了傻子,逃了出來。

從十五歲長到十八歲的三年,簡直像漫長的三個世紀。

最開始,我靠撿垃圾吃垃圾為生,後來,一個飯店老闆覺得我好看,收留了我,卻總打我主意,讓我跟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