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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頁

七零年,暫停高考的第四年,終於迎來新令,在插隊的青年裡招收工農兵學員進大學。

向文傑母親覺得去福城讀高中,在那插隊,更有機會進大學,就讓他去找父親了。

向文傑對新城市、新環境充滿期待,在此前,他沒離開過小山村,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縣城的肉店。

他事先沒通知父親,輾轉幾趟火車到福城,按照父親寄信回來的地址尋過去。

向文傑的父親住在單位的公房。

那個院子很大,一棟樓緊挨著一棟,每棟長得都差不多。

向文傑迷路了,正思考著要不要找個人問問,看到父親牽著個不認識的女人從外面走進來。

父子相見,沒有欣喜,四目相對間,充滿了尷尬和驚恐。

向文傑穿著棉麻衣,背著一個舊舊的紀念包,為數不多的行李裡有一半是出發前,母親往他包裡塞的蘑菇幹。

而他的父親西裝革履,腳上的皮鞋黑亮,不知從哪回來,髮型像精心打扮過似的,噴了層髮膠。挽著他手的女人穿著墨綠色的旗袍,旗袍上團著兩朵艷紅的玫瑰,外面披了件素色的開衫,看上去清雅又嫵媚。

他和他們彷彿是兩個世界的人。

那個女人的反應比向文傑父親更快,莞爾一笑,毫不遮掩地在他側臉啄了下,轉身離開。

向文傑更震驚了。

嘴巴張大,說不出話來。

一直到跟著父親回到家,坐在椅子上,端著水杯的手仍是抖的。

父親覺得有些事是藏不住的。

索性一次性跟他說個清楚。

向文傑的父母從小定的娃娃親,兩人之間根本沒感情。父親上過大學,本不想回村結婚,怎奈向文傑的爺爺奶奶很看重這個娃娃親,一直逼他回來。向文傑的父親回來結婚後,就到福城工作,不怎麼回老家。

那個女人是他工作時認識的。

她不介意他有家庭,願意沒名沒分地跟著他。

他覺著這樣不好,有一年回老家,想和向文傑的母親提離婚。

但向文傑奶奶一聽,氣得要拿掃帚打他。

他不在家,全是向文傑的母親操持家務,照顧老人。

那邊離婚離不了,這邊他也沒法狠心跟女人斷交,日子就這麼亂七八糟地過,反正他的工資足夠養得起兩個家庭。

向文傑覺得噁心,沒法接受,連夜買票回老家了。

可到了家裡,他才知道,母親一直都知道這些事,她勸他,上一輩的恩怨跟他沒關係,去福城對他未來發展有好處,還是應該忍一忍。

就這樣,向文傑去福城讀高中、插隊、以工農兵學員身份去工程學院學習。

或許是念及他在家,女人不再過來,而父親從不在家過週末。

大學畢業那年,他忙著實習,索性住在單位宿舍不回家。

在他最忙的時候,父親遭遇車禍,經過三次大手術,從鬼門關前繞了一圈又回來。

他右腿小腿截肢,未來只能依靠柺杖生活。

那個說愛他到天荒地老的女人離開了他。

而他厚著臉皮回到老家,讓向文傑母親照料他的飲食起居。

向文傑看過父親和女人在福城肆無忌憚牽手的模樣,對老家日夜期盼,卻只能捧著一紙無用的結婚證過日子的母親心疼到極點。

大概兩年前,他的爺爺奶奶相繼離世。

再沒人反對,向文傑就勸母親跟父親離婚。

但母親只一言不發地盯著掛在客廳的結婚證發呆,隔了許久才說:「領證了,就是應該包容他的一切。」

現在他已經工作了,有工資、能獨立。

向文傑又一次回家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