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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遺憾,但沒辦法,現實難題大多不會提前預告,林珊還得修煉。

林珊覺得陳太太並不會給她道歉,她本人對起訴一事也沒抱希望,普通人的這點名譽糾紛怕是很難維權,她把真實想法告訴羅曼,她不想讓曼曼感到自己浪費時間幫了一個不值得的人。

羅曼表示理解,她哪裡不知立案的難度。

羅曼回微信給她:「我覺得至少應該讓她給你寫個道歉信,或者公開道歉這樣,這是應該的,先小人後君子。」

林珊同意,「嗯,我也希望這樣。」

林珊加了陳太太微信,她看了她朋友圈,生活多姿多彩,朋友家人老公女兒都存在。林珊感到遺憾,替她遺憾,她知道自己老公已經把她隱身了嗎?

男人都是這樣毫無愧疚之心嗎?

關於這一點,羅曼深有感觸。

兩人聊天的時候,羅曼說,「只要是人,遇到事都會選擇有利自己的立場,愧疚心大概都優先供給給自己了吧。」

羅曼說的是前任,前任在被她戳破姦情時深刻懺悔過,為了挽回感情在她面前毫不留情羞辱輕視過出軌物件,後來知道她不會迴心轉意,兜兜轉轉要和出軌物件修成正果了,故事版本就開始改動了。

那不是為了妻子的名譽,而是為了自己。

林珊說,「聽說男人初次出軌或者第一次被抓到都會很愧疚,後面就麻木了。」

「大概吧,被原諒一次就知道出軌代價可承受,為何不縱容自己呢?」

「說的是,這麼想我倒是能理解男人為何出軌,離了還能再找一個新伴侶,何樂而不為?」

羅曼沒接話。

林珊又說,「女人也應該這樣,憑什麼從一而終守著一個男人過一生呢?戀愛可以分手,結婚也能離婚啊。」

羅曼點點頭,「或許問題出在婚姻關係本身,根本就沒必要,《婚姻法》保護的是財產,不管感情,也不界定第三者,這就說明愛情跟婚姻沒關係。」

林珊只能同意一半,「也有很多人在相愛時步入婚姻,只是人生太漫長,久而久之變成了另一種感情,婚姻幸福的也大有人在。」

「那就是別為了結婚而結婚。」

「是的。」

陳太太拒絕道歉拒絕和解,林珊很難辦,她諮詢過律師,取證太難。

其實有一個辦法,林珊只要一紙訴狀送到陳平復面前,只怕比法官審判更具威懾力。

但她不能這麼做,這樣一來才是真的坐實了破壞他人婚姻的罪名。

就這樣吧,林珊最終還是選擇息事寧人。

因為林珊這件事,羅曼又開始頻繁回憶上一段被背叛的戀情。

她不是還戀著前任,她只是還沒理清這件事。她找不到自己糾結的點在哪?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她預判自己將會永遠陷入這段已經落幕的感情糾紛裡。

三天後,周川給羅曼發來微信:「您好林小姐,請問您這邊還需要監控錄影嗎?」

羅曼考慮了一下,讓他發郵件,有備無患嘛,先存著再說。

周川回覆:「個人無權調取檢視監控,會侵犯其他客人隱私。」

羅曼回:「謝謝普法。」

周川沒再回復,盯著手機傻笑,他不知道自己在笑什麼,但就是覺得好笑。

他這一打招呼,羅曼想起他了,其實那天在酒店羅曼就記起來了,快遞網點的那位房東先生。

羅曼微微皺眉,有點無語。

第一次見面,她在索賠。

第二次見面,她要起訴。

這算什麼緣分?孽緣?

羅曼沒想到還有第三次見面。

週末她去奶奶家吃飯,快走到巷子口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