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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珊這邊遇到點問題,跟她長期合作的一位作者突然要換插畫師。她首先排除了自己和作者本人之間有直接衝突的原因,半個月前她們還在友好溝通,甚至約了有空一起去看展。

可能的原因只有那一個,林珊一時衝動發微信給陳太太:「請問是您在我們公司散播我的謠言嗎?」

陳太太很久才回復,她說:「不做虧心事就不怕鬼敲門,如今草木皆兵,當初就不要跟有婦之夫搞在一起。我什麼都沒做,是你做賊心虛。」

林珊氣得發抖,她強迫自己按下情緒私下調查,虧得她人緣還算可以,有人願意告知她背後原因。

作者本人的確是聽到林珊給人做三的傳言決定結束合作,兒童讀物雖然是寫給孩子的,但消費群體是已婚媽媽,林珊自己在社交平臺靠著畫稿積攢了不少人氣,也算小有名氣了。她不想因為林珊的汙跡影響自己的作品。

當然,換插畫師這件事按照合約來辦,不是作者本人一句話能決定的,林珊作品沒問題,就不能隨意換下她。

換她的理由是公司老闆肖太太給的。

肖太太是陳平復妻子閨蜜團一員,得知林珊出軌朋友丈夫,她跟丈夫說了這件事。

肖博作為公司負責人,站在公司立場出發不可能因為捕風捉影的傳言開除一位優秀員工,但他的維護引得妻子不安,三番五次因此吵架,肖博只能優先安內。

陳太太的意思是開除林珊,肖博對此也有應對措施,林珊的合約還有半年到期,換個合約按專案合作也是可以的,大家都滿意。

林珊對此十分憤怒,她憑什麼犧牲呢?

她跟羅曼說了這件事,兩人從頭梳理了一遍,都明白問題出在哪了。

問題出在部分已婚女性習慣下意識把所有單身女性當作假想情敵。

肖太太為何不調查就站在好友那邊?因為她們身份立場相同,在她看來,林珊作為單身女性,今天能勾引陳平復,明天就能勾引肖博,說不定已經在勾引了,否則憑什麼公司給她那麼多優待照顧?

「我必須起訴維權。」林珊說。

「我同意。」

羅曼陪著她找律師,她們去了本市最大的律所,林珊點名要了一位單身女律師,這位律師在聽完來龍去脈之後向她推薦了另一位律師,男性。

「我明白你的顧慮,但請相信我,打這種官司找他沒問題。」

「您為何不能接?」

「私下告訴您吧,我在申請學校,如果申請上了我就去讀書了,您可以先跟他見個面,不合適咱們再找也可以的。」

」好的。」

下午,林珊跟羅曼見到了蘇行律師。

聽完林珊講述,蘇行考慮了一下,說,「先蒐集證據,當時在酒店有證人嗎?除了你的朋友和對方的朋友。」

「中間有服務員來過兩次。」

「他就是證人,這件事對你造成的精神傷害也可以出具一下診斷報告,公司那邊儘量錄音收集證據,另外你不要再跟陳太太有任何對話溝通,好友先別刪,錄一段從登入微信開始的影片,聊天記錄,她的主頁,轉帳顯示的帳戶名這些都錄清楚點,其餘交給我就行。」

「好的。」林珊感到放心。

蘇行看著林珊,問,「跟陳平復之前都是微信聊嗎?」

「是。」

「記錄還在嗎?」

「我把他拉黑了。」

「沒刪吧?光是拉黑,放出來記錄還在。」

林珊操作手機,果然是這樣。

「有其他東西嗎?陳太太手裡會有什麼證據?」蘇行問。

林珊知道他什麼意思,這段日子她也仔細復盤過,跟陳平復除了日常聊天之外,有哪些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