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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頁

羅曼不是很想細說,「積極起訴中。」

「你們的訴求和目的是什麼?」

「恢復名譽。」

「怎麼恢復?」

羅曼看向他思考了起來,她沒有結論。

周川說,「法律可以約束行為,甚至強制行為,但約束不了人心。」

羅曼懂他意思,法庭最多判定陳太太在行為上道歉賠償,林珊的「第三者」嫌疑在陳太太及其好友圈中永遠洗不清,這樣想來,這場官司很沒有意義。羅曼都能聯想到有人聽聞這樁官司之後心裡會想「人家老婆都打上門了你未必清白」「也就是還沒來得及發生實質關係罷了」…

羅曼感到無力,她問,「所以為什麼都是女人在浪費生命互相傷害?」

周川說,「因為大多數女人比大多數男人勤於反思自己,而男人,都是先做了再說。」

「比如出軌。」羅曼補充。

周川笑了笑,看著她說,「我認識對待感情很灑脫的女士,也認識對待感情十分深情的男士,所以也不能以性別一概而論,不過大體是這樣的趨勢,女性更加忠誠可靠,感情方面。比如我身邊的朋友,我記得我大學的時候有一位女性友人愛上了一個男生,她向我形容她的心動時彷彿說三天三夜也說不完,詞彙很豐富形容很貼切事件很具體,輪到男性朋友,陷入愛情的時候就只有一句他也搞不懂怎麼回事反正就是很愛她。」

「你這個人很沒意思,跟你聊天好像在採訪什麼發言人。」羅曼說。

「哦?所以你是希望我跟你一起聲討某個現象或者某個人?」

羅曼不理他了。

周川說,「那你得告訴我具體事件。」

羅曼有什麼具體事件呢?

挺多的,但不想說。

周川在心裡斟酌了許久,主動問,「羅曼,你是不是對男性很失望?或者說對愛情很悲觀?」

「為什麼這麼問?」

「嗯……」

羅曼懂了,「婚禮那天你也在現場?」

「是。」

羅曼抬手看了眼時間。

周川體貼地問,「想回去了嗎?」

「不是,你著急回家嗎?」

「完全不急。」

「好。」

羅曼主動拿了一支煙,她整個身體都偏向了他,不似剛才那副閒散無聊的神態,怎麼形容呢?周川覺得自己把她點燃了。

他沒看錯,羅曼是被刺激到了。

如果說她有什麼致命缺點,那就是經不起激將,若不是前任當眾發喜帖,她才不去參加婚禮,而此刻,她更不允許周川誤會她被前任傷透了心不敢再碰愛情。

這事必須得說清楚,說到天亮也得說清楚,即便眼前這個人跟她交情很淺也得說清楚。

前任出軌閨蜜這件事對她造成的傷害從輕到重是這樣排序的:前任出軌,朋友背叛,婚禮之後大家都覺得她還愛他。

第九章

「我並沒有因為一次經歷一個人就對整個群體失望,或者對愛情直接失望。戀愛關係中的契約精神應該是最低標準的要求,一個成年人做不到在開始另一段感情時先跟現任坦誠分手,這是非常低劣的品行,我不至於自尊低到在交友問題上是個人就行。」羅曼說。

周川看向她,目光很是讚許,「我同意你的觀點,既然你看得這麼開,為什麼還去參加婚禮?品行低劣的人難道還值得保持往來嗎?」

羅曼說,「因為他邀請我,不去顯得我很在意他的背叛。」

周川笑了笑,「你不覺得跟人解釋很累嗎?」

羅曼思考了一下,「生活就是各種情緒的交織,我又不出家,做不到超脫塵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