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8年1月30日(明崇禎十年農曆十二月十六日)張英出生。
1646年(順治三年)母吳氏去世 [1](出自張廷玉《先考予告光祿大夫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諡文端敦復府君行述》)。
1654年(順治十一年)應童子試,時年18歲學使者山左藍公潤深加賞識,拔置府庠第四,補博士弟子員。
1657年(順治十四年)食餼,後“稟氣素弱,患疾歷三載不愈”,經其妻調治,至順治十七年始痊 [1](出自張廷玉《先考予告光祿大夫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諡文端敦復府君行述》)。
1663年(康熙二年)27歲的張英考中舉人,列第十二名。次年應會試,不第。
1667年(康熙六年,丁未年)中二甲第四名,賜進士出身。大學士李霨見張英卷,“激賞不置,有國士之目”。改內弘文翰林院庶吉士,進入庶常館學習滿、漢課程,教習師公顏保、範承謨。十一月,父張秉彝離世,離館回鄉喪居。
1670年(康熙九年)服闕入都,補原官。習清書,盡心研究,每遇館試,輒褎然居首。
1672年(康熙十一年)壬子秋散館,欽定第二,授翰林院編修 [1](出自張廷玉《先考予告光祿大夫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諡文端敦復府君行述》)。
1673年(康熙十二年)四月,聖祖幸南苑,英扈從,試河源考、南苑賦各一篇,大閱恭紀詩二十韻,名列第三 [1]。聖祖令“選文學之臣醇謹通達者入侍左右,講論經史”,掌院學士傅達禮、熊賜履推舉張英、李光地等四人,聖祖欽定張英。五月,充《孝經衍義》纂修官。七月,充任日講起居注官。每進講,常令英為之。十一月,命同學士熊賜履、編修葉方藹、修撰韓炎等各撰《太極圖論》一篇。聖祖每幸南苑,張英必從,久在左右,是以,聖祖深識其人 [2]。
1677年(康熙十六年)十月張英與高士奇入職南書房。在任職期間,張英還充任過皇太子胤礽的師傅。
張英書法
1679年,張英升為侍讀學士。
1680年四月,康熙以張英“勤慎可嘉”,命吏部從優議敘。張英遂又得授翰林院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1681年,張英乞假回鄉重新安葬父親。回鄉安葬父親後,又在家鄉龍眠山構築房屋,居住數載。
1686年初,張英返朝。三月,翰林院掌院學士缺人,康熙認為,“張英為人厚重,不干預外事,補授此缺十分合適。”張英遂任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職。閏四月,康熙諭示吏部:“張英和內閣學士徐乾學學問淹通,宜留在朝中辦理文章之事,嗣後不要將他們列為巡撫人選。”。九月,張英與侍讀學士德格勒撰寫起居注失誤,被吏部題革職降級,康熙帝從寬處理。數月後,康熙帝命內閣學士李光地接任翰林院掌院學士,張英改任兵部右侍郎。
1687年正月,張英和內閣學士韓菼奏進纂成《孝經衍義》。六月,張英調任禮部右侍郎。李光地此時離職回鄉省親,康熙又命張英兼翰林院掌院學士。九月張英轉任禮部左侍郎,仍兼翰林院掌院學士銜,又兼管詹事府詹事事務。
1689年張英升任工部尚書,仍兼管詹事府。
1690年六月,張英奉旨兼管詹事府外再兼翰林院掌院學士。七月,張英調任禮部尚書,仍兼翰林院掌院學士。擔任禮部尚書三個月後,康熙帝斥楊瑄等人為一等公佟國綱所寫的祭文為“極為悖謬“ [7],張英則因未能詳審祭文而被免去了禮部尚書職務。後來,張英因教習庶吉士不嚴有曾被連降三級。
1692年十月,康熙恢復了張英禮部尚書的職務,命其仍兼管翰林院、詹事府。康熙還先後讓張英充任纂修《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