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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鬼索魂案(11)

發生在十年前的新聞被找出來,連帶著人們的回憶也被勾了起來。

那是發生在冀省某個村子的惡性案件,一名十三歲的初中生被同班同學殘忍的殺害並埋屍。

被害人善良正直,小小年紀已經能分擔家務,還會幫家裡賣蘋果。

即使長期遭到施害人的霸凌,但在遇害前一天施害人提出讓他幫忙挖坑,他還是去了。

結果第二天,他被三個同班同學用鐵鍬、鋤頭等工具殘忍的殺害。

死亡以後,被三個小畜生埋在了頭一天挖好的坑裡。

還記得當年初中生被害案爆出來的時候,全網都在關注。

各個領域的博主都在為受害人發聲,就連普通人也會堅持不懈的發作品帶熱度,讓這件事不要淡出人們的視野。

可惜,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每天都會有新的事件發生。

人們還是逐漸淡忘了。

最終的審判結果,依舊因為施害人是未滿十三歲的‘孩子’,所以沒有執行死刑。

先是最高有期徒刑,後來因為各種年齡等附加條件進行了減刑,再後來因為施害人在獄中表現良好,成年以後就放出來了。

當年判處結果出來的時候,網上進行了大規模的討論和抗議。

部分人認為情節如此惡劣的案件應該三人立即執行死刑,也有人認為最高有期徒刑已經可以了,這是按照故意殺人罪量刑的,以前還沒有過這樣給未成年人量刑的例子呢。

總之,討論一段時間以後,也就沒人再提了。

後來這三個小畜生成年被放出來,也上了各大平臺的熱搜。

可是又幾年過去,網際網路早就換了一波人,熱度也就起來一時就過去了。

再後來,也就是現在,大家都在過著各自的生活,就連施害人也一樣,好像痛苦的就只剩下受害人。

也難怪受害人會變成厲鬼。

陸星淵轉發過來的新聞,讓人們的關注點立馬從他到底敬業不敬業這種小事,回到了初中生被害案的大事上。

【我記得這個案子,真的好快啊,十年過去了,還記得當初我天天在音符上發照片帶熱度,結果還是下去了。】

【我也記得,當時我還在上初中,我媽以前都是告訴我不要惹事,就是那件事以後我媽告訴我有人欺負我一定要打回去。】

【為什麼突然轉發這個?有點難過,我當時也一直在發聲來著,後來就……有更忙的事情了。】

初中生被害案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緊接著,陸星淵又爆出了施害人的資料。

秦越、劉海和李輝三人現在的職業、居住地點都被他不打碼的發了出來。

【陸星淵:受害人的人生永遠定格在了13歲,受害人的家屬現在還在為了自己的孩子失去生命而心痛。

然後,讓我們來看看施害人現在過得怎麼樣?

施害人1號,混得最好,是一個網紅,甚至擠進了影視行業。

他賺得盆滿缽滿,住著南城高價的出租公寓,日子過得順風順水。

施害人2號,混得一般,是個廚子,做燒烤的。

他沒有大富大貴,但比許多大學畢業生收入還高。

施害人3號混得最差,無業遊民,出來以後又因為強/奸進去了。

他日子貧苦,住在一間凶宅裡,名聲極差。

但他還活著呀,好好地活著,不出意外,未來至少還有五六十年可活。

該死的人活著,該活的人死了。

這公平嗎?這像話嗎?

而這一切都只是因為這三個人在殺人的時候,是‘孩子’。

我不知道這樣直接將他人的個人資訊暴露出來是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