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第二件事,就是借糧一事!”
“諸位不必憂慮,我黃蓋有借必有還!”
“短則七八日,長則十天半個月,所借糧草必如數奉還!”
黃蓋此話一出,眾人紛紛心說該來的還是來了。
但好在黃蓋開場的時候就說過,今天他召集眾人只有兩件事。既然借糧已經是第二件事,那麼應該不會再強徵壯丁什麼的了。
至於黃蓋說的什麼有借必有還,眾人全都沒當一回事。
現在是什麼世道?兵荒馬亂的世道!
亂世裡什麼最緊要?
糧食!
對於各方諸侯來說,能招募多少兵馬,完全取決於能籌集到多少糧食!
同理,這也是為什麼一到亂世,地方豪強常常擁眾數千人的原因!
無他,只是因為這些地方豪強在亂世之前,個個都是不缺糧食的大地主!
而一到亂世,他們便能輕易用囤積過剩的糧食,來逼迫破產農民出賣田地、甚至簽下賣身契!
如此一來,事情便進入了一個惡性迴圈。
地主豪強們佔有的土地越多,勢力越大,就越不肯向官府繳納租稅,朝廷及地方諸侯沒有足夠的錢糧,就會繼續加重稅賦,然後農民更加窮困潦倒,地主豪強們則更加豪橫!
因此對於地主豪強和強族大姓們來說,存糧的多寡關乎著他們未來的生存命運,是絕不會輕易出借的!
除非能換取更豐厚的利益和回報!
而黃蓋今天,剛好滿足了他們的需求!
老廷掾,哦不現在應該叫老縣丞,似乎對黃蓋今天借糧的行為早有預料一般,並沒有多少意外。
“不知黃縣府需要多少糧食?此番借糧又所為何事?”
黃蓋左手伸出,直接攤開手掌:“五千斛!”
“剿匪!”
老縣丞點了點頭,笑眯眯開了口:“黃縣府既然是為了我石城百姓安生樂業,那卑吏豈有不借之理!”
“我族中可出兩千斛糧草,以助黃縣府剿匪之用!”
“這兩千斛糧草也無須再還,就當是本縣丞為石城百姓做的一點善事吧!”
老縣丞話說得極為鄭重,好像他真的愛護百姓一般。
但實際上,卻是無數石城百姓恨之入骨的存在。
一遇災年,這面似和善的老縣丞及其家族,便會打著接濟鄉里的名義借糧給普通百姓。
但實際上卻是小鬥借,大斗還,而且借糧前還必須以田契房宅作為抵押!
其貪婪狡詐和精於算計,乃是在石城縣幾個強族大姓中首屈一指的存在!
無數石城百姓,因此而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以至於到最後,百姓們寧願賣兒賣女,也不願借老縣丞一族一斗糧!
此時眾人聽到一向只進不出的老縣丞,居然一口便答應借黃蓋兩千斛糧食,還不要黃蓋還,紛紛吃了一驚。
但一轉眼,大部分人就想明白了,用兩千斛糧食換一個縣丞當,這筆買賣絕對不虧!
官吏官吏,雖然常常混為一談,但實際上“官”和“吏”完全是兩個階層!
官,乃主政參政之人!
吏,乃為官府做事的人!
在封建官僚體系中,吏,是完全附屬於官的,是為“官”而服務的。
有官則必有屬官、屬吏!
以石城縣為例,縣令是地方主官,縣丞和縣尉是縣令的屬官,這三者都可稱之為縣官!
而像主記、書佐、廷掾、法曹掾這些則分屬於縣丞和縣尉,是縣丞和縣尉的屬吏,統稱為縣吏!
縣官和縣吏雖只一字之差,卻有天壤之別!
縣吏本質上是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