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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頁

張女士惱怒,「我不要住酒店,我並不怕那個女人,我毋須避開她!」

碰一聲掛線。

平日舒申在辦公室也慣於運籌帷幄,此刻卻一籌莫展。

呵,離婚的父母也許不是不會子女設想,而是無從設想。

還小的時候,舒申曾自私地希望父母永遠不要再婚以及養孩子,她倒不介意他們離婚,離婚後他倆對孩子充滿內疚,小申要什麼即可得到什麼,但一旦有了半弟半妹,情況必定大變。

舒申有位同學的母親再嫁,養了兩個弟弟,父親另娶,又添多一名女兒,都有血統關係,長得也象,但是感受上卻非常疏離,而且各人都有雙親,只除了她。

要多寂寞就多寂寞。寂寞,與父母離異無關。

呵不,離婚並不是普通的事。

但是,做女兒的她又無法叫不再相愛甚至相憎的父母為著她的緣故勉強又痛苦地繼續生活在一起。

到後期,他們已經無法忍受對方的面孔,成日皺著眉頭迴避對方的目光。

兩個人都是合理的成年人,待人接物,中規中矩,有紋有路,但是卻不能理智地結束這段關係,即使有非討論不可的事宜,三言兩語,便吵將起來。

真不能相信這樣的兩個人,也曾經相愛過。

舒申那時己不小了,知道父母曾經嘗試過挽救這段婚姻,但是相處一日,即痛苦一日。

有一天媽媽對舒申說:「小申,有一日你會明白,這是極之無可奈何的事,因為沒有人做錯什麼,所以無人需要道歉,我也不打算求你原諒,但父母已決定分居離婚。」

分手後母親並不見得特別高興,但至少心情可以平靜下來。

舒申知道她出去結交過異性朋友,過程並不算愉快,最後努力事業,在保險業做得異常出色,也賺到一點錢,足以到溫哥華退休。

舒申去看過媽媽。

她住在市中心沙灘路一幢兩房公寓內,看到整個海,母親仍然寂寞,但看海的寂寞總還算是高貴的寂寞。

舒申嫌溫哥華靜,沒有留下來。

唯一可做的不過是地產經紀,舒申不是那塊材料。

她記得母親看著她,臉上有大惑不解之神情,伸手摸她的臉,「小申,你竟長那麼大了,當中的歲月去了何處?」

舒申只得溫言安慰母親:「媽媽,孩子不長大才可怕呢。」

母親笑答:「在醫院產房中,有一位看護曾說,孩子如果永遠是幼嬰就好了,幾乎被母親們啐死。」

「時間飛逝。」

「媽媽有朝一日會離開你,你懂得照顧自己嗎?」

「我懂。」

「媽媽從未後悔過生下你。

舒申佯裝大吃一驚,「這好算是恩惠?」

假如爸爸與媽媽之中要她任擇一個,她一定選母親。

因為是女兒,她知道母親的辛勞無人可比。

那一夜她睡得很壞。

叫父母失眠的日子實在不少,此刻為他們失眠,也十分應該。

舒申本人從未考慮結婚,不是因為父母婚姻失敗的陰影,而是不打算背起一個家庭的擔子。

對她來講,一個人清靜且愉快,她是時代女性,經濟獨立,感情獨立,朋友一大群,不愁沒人陪著吃喝玩樂,除非真正愛上一個人,而婚姻又是唯一縛住他的方法,否則舒申不會結婚。

幹嗎要等那個人的門,幹嗎要聽他扯鼻鼾,同甘共苦倒也罷了,可惜人生永遠苦多於甜,劃不來,現代女性的算盤精颳得多了。

生孩子?更加談也不要談。

把花在小傢伙身上的心血省下用在工作上,起碼可以名成利就。

舒申又不是那種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