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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我總覺得一個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誠意,有誠意的男人實在不算是壞男人。

我當時跟家俊說:「分開住好一點,週末我上你家坐,有時你來我家聽音樂,多好。」

他說:「你這裡什麼都有,從冷氣機,抽濕機到乾衣機,應有盡有,我那裡太簡陋,你去住也不慣。」

我覺得他很會打算盤。

一個月過去,兩個月過去,他偶爾也付一次房租,錢倒不是問題,我有我的朋友,我有我的生活,一向不是別人的附屬品,現在電話他搶著聽,浴室爭著用,電視機永遠扭到他選的播映臺——我受不了。

我自由慣了。這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多年來社會的風氣是由男人負起經濟大權,現在他靠我,他願意低聲下氣,我還是不願意。

一次一次的攤牌,他還賴在此地不走。

一個週末他用了我的車子,我實在不能忍受,大發雷霆,吵很久,他都一一忍下來。有時我覺得他挺可憐,因為他也沒有在我身上撈到什麼大便宜。

終於因這個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趕跑,心中頓時放下一塊大石。家俊人是不錯,奈何不屬喬木類。男人不應怕吃苦,賺三千就該去擠公路車,不必貪圖小便宜而受女朋友的氣而用她的小轎車。

我花了三天才把書房恢復原來的樣子,在抽屜中翻出一張我與家俊合攝的照片,順手便扔進了垃圾桶。現在男女間的事不過如此,一段完結等另外一段開始。

我搬到媚那裡去住了三天。

媚說:「你真厲害,如此這般便把男朋友轟了出去。」

「當然,他吃我,又不是我吃他,他既然讓我親眼看見,我便不能饒他。」

「你當心他出去嚕囌,影響你的名譽。」

「沒關係,明白人一聽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那自然,」媚說,「有你這種女朋友真不錯,一向不要什麼賠償。」

「咄!我是什麼樣的人,他們能賠我什麼!」我笑,「完了就是完了,當時開心過還不夠?相識一場,也是緣分,何必多言語。社會輿論說些什麼,我是不關心的,人們眼睛都雪亮,我理將來的事還來不及。」

「聽聽這種女強人的口氣。」

我也很後悔的,後悔讓他搬進來住。錯了應當學乖,這種事以後不會再發生。

過不久我另外與一個男生約會,也很愉快。

正當我與梁季常開始熟悉,一天他問我:「你是否認識一個人,叫做張家俊?」

「你想知道什麼?」我問。

「他是否與你同居過?」

我笑說:「梁先生,如果你堅持要娶處女做老婆,我不是你的物件。如果你根本沒打算娶我做老婆,又何必查根問底,反正對你的生活沒影響。如果你認為有這種謠傳的女人,不配與你做朋友,那麼請罷。」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梁季常分辯,「我只是覺得奇怪,因為今天上午在公司,忽然一個自稱張家俊的人打電話來,說他與你同居過一段時期,並且勸我不要與你來往,你說怪不怪?」

「你打算跟我繼續來往嗎?」我問。

「我當然不理他,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說,「可是你是否認識他呢?」

「他追求我,但是沒追到,所以很妒忌,在外頭亂講。」我說。

我當然只說他喜歡聽的話。

於是梁季常笑逐顏開:「我猜也是這樣,我想我跟你來往這麼久,從來沒上過你家,他怎麼有可能與你同居?你並不是那麼隨便的人。」

我聽了這話,很是反感,覺得我們無法交通,他比張氏更差勁。他有什麼資格來追問我?男人,買一杯咖啡給女人,就想收買女人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