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我傻啊!這歌有問題,這種鍋我可不背。”
“韓總您放心,這個人根本沒辦法證明這首歌是他先寫出來的,他就只有手稿而已,也沒註冊版權。”譚賓急忙道:“而且韓總若是擔心的話,完全可以把這首歌的作者用別人的名字代替。還有,一些明星喜歡找搶手給自己寫歌,這首歌就可以給他啊!署上他自己的名字,這樣價錢會更高……”
“你說完了嗎?”韓歌有些不耐煩了。
“說……說完了。”
“那就趕緊告訴我這首歌的原作者是誰,然後自己向他賠禮道歉去,否則我就讓警察來解決這件事情了。”韓歌從他手中拿回了剛簽好的合約,然後全部撕碎丟進了垃圾桶。
“韓總,您別呀……”
“譚先生,你就別指望我在這件事上幫你了,而且這種錢你賺著是什麼感覺?”
“……可是這樣,也太尷尬了吧!我和他可是好朋友啊!”譚賓垂著腦袋,神色有些黯然。
“有你這樣的好朋友,可真是他的不幸。”韓歌嗤笑了一聲。
幾分鐘後,譚賓終於還是全招了。
這首歌的原作者名叫周旋,是他玩了幾年的朋友。
這個周旋以前並沒有念過聲樂專業,他只是對這方面有興趣,自學了聲樂相關的知識,然後開始試著寫歌。
其實他也是剛接觸這行沒多久,這首《放晴》是他寫出來的第四首作品。
譚賓原本也沒想動周旋的作品,但是最近談了個女朋友,身上的錢完全不夠用了。
買不起她想要的東西,她就生氣還鬧分手。
剛好譚賓這時又看到韓歌在招收音樂作品,他就鬼迷心竅了,覺得周旋這首《放晴》非常不錯,就把它悄悄偷走了。
雖然他這樣做是“事出有因”,但韓歌還是沒有絲毫的同情。
如果每個人因為缺錢就要去偷別人的東西,這個社會就亂套了。
隨後譚賓當著韓歌的面,給周旋打了電話,承認錯誤賠禮道歉。
無論如何,他肯定是不願意跟韓歌去警局的。
周旋得知了事情的經過之後,其實有些生氣,但他也沒有過多的苛責譚賓,只是在最後勸了譚賓一句“和女朋友分手吧!”
他是譚賓的朋友,知道這個女人的為人,根本就不是個過日子的人。
這女人好或壞先不說,至少對於譚賓的條件來說,他確實是不適合這樣的女人。
既然周旋本人沒有多說什麼,韓歌便讓譚賓先回去了,他則和周旋聊了起來。
隨後,韓歌也料及了周旋的【音樂】天賦,整體水平80。8分。
單看這個天賦水平,其實還沒到達韓歌的要求。
但是,他在【音樂…創作】這一項的天賦高達92。6分,比寧含薇的創作天賦還要高一些。
這是典型的自己會寫歌,但卻不太會唱歌。
不是他不懂樂理,而是他的唱功跟不上自己的才華。
現實中也有不少這樣的音樂人,給別人寫歌,但自己並不唱歌。
而韓歌想要的,也正是這樣的人。
聽到韓歌想和自己簽約的訊息,周旋是很開心的。
畢竟音樂的確是他的愛好,能被韓歌看中,是很幸運的一件事。
但同時他也有些忐忑,不知道簽了約之後會怎樣。
“韓總,我想……先不簽約可以嗎?我把我的作品賣給您就行。”
韓歌想了想道:“老實說,如果不簽約,我可能不會用你的作品。”
很簡單的原因,如果讓林子幽唱周旋寫的主打歌,很大可能會把他唱火。
林子幽的人氣和作品的質量自然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