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趙常歡說的話程淼聽著很不順耳,但是不可否認,他說的很有道理。現在這些工作幹著沒有絲毫作用。
發一年傳單和發十年傳單有什麼區別?這種工作經驗又有什麼用?程淼也知道這個道理。
但是……
別的她也不會啊1
“而且話說回來,給你小姑的店拉生意拿提成,也拿不了多少吧。有這功夫你去做別的兼職掙得不比這多。”
“唉。”程淼聞言再度嘆了口氣。“這不是沒辦法嘛。我給我小姑拉生意也是放假回家之後了。在哈爾濱的時候我想給他們拉生意也沒辦法啊。這不是不想浪費時間麼。”
“但是學姐,你做的這些兼職,本身就是在浪費時間。”趙常歡再度開口,試圖勸說程淼。
“說句難聽的,你要是這麼浪費自己的時間,既不學習專業,也不學習技術,不如直接進廠打螺絲去。南方的電子廠一個月也有個大幾千。”
當然,前提是一天工作十好幾個小時。
對於大學生打工這種事兒,趙常歡一直以來都是這個觀點。那種服務業沒啥用,就是在壓榨大學生的廉價勞動力。如果不是窮的吃不起飯,無論是為了任何理由去做這種工作,都是很不值當的事情。學不到任何專業技術不說,還耽誤了學習。
就算真要打工,也最好去找自己的老師問問,有沒有專業相關的雜工幹。
哪怕是專業相關的那種有手就行的基礎苦力活兒,也能學到東西。但是端盤子掃地發傳單,什麼都學不到。
“這些我也知道。但是我也沒辦法啊。我家要是和你們家似的,我也可以專心提升專業技術了。”程淼聞言也是開口抱怨了一句。
要是家庭條件十分寬裕,誰閒的沒事兒受這個罪呢。
“所以,一般這個時候我都選擇閉嘴。”這時,一旁的肖海洋嘿嘿笑了兩聲開口說道。“因為我真的是個只靠家裡的米蟲。”
“哦,聽你的意思,趙常歡是靠自己的了?”程淼聞言,略顯好奇的開口問道。
同時,她將身子往前探,將頭伸到趙常歡和林洛雪中間,轉頭看著開著車的趙常歡,開口問道:“誒,學弟,你都是自己賺錢的?”
“害,小有收入吧。”趙常歡隨口說道。“在網上寫寫網路小說,賺點錢餬口。”
“賺錢不?有多賺錢?”
“一個月好幾十萬吧。”後座的肖海洋代替趙常歡說了出來。畢竟這種話自己說總是很彆扭。
“這麼多!”程淼聞言滿臉詫異。
“搜,叫什麼《詭秘之主》,賊火。”肖海洋不喜歡看小說,但是之前趙常歡給他說過小說的名字,他也記住了。尤其是這本書很火。
“什麼!《詭秘之主》?!”程淼聞言也很是驚訝。“我們班同學天天討論這本書!竟然是你寫的!”
程淼還是知道這本書的,網路上很火。
“你,你這……”程淼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些什麼的好了。萬萬沒想到啊,自己的高中校友竟然這麼有本事。
“所以,我還是建議你不要太急著賺錢,投入一個有些前景的行業更重要一些。”
“那你有什麼建議嗎?”
“我的建議是好好學習。”趙常歡倒是絲毫沒有磕巴。“我也剛大一好不好,學姐。在我的認知裡,入行不需要成本,也沒有專業壁壘,可以當做兼職,以後還有可能混出頭掙錢的行業就這麼幾個,小說,短影片,直播。要是真葷素不忌啥都不在乎的,也可以想辦法試試微商之類的。”
其實還有什麼自媒體公眾號之類的,要是搞得好了也是個收入。但是他們都是需要自己想辦法爭取前期流量的,一般人沒這個本事。終究還是需要一個平臺幫忙搞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