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完澡,江福寶感覺渾身香噴噴的,一天的疲乏也消失了。
換上薄紗衣服,整個人都涼快許多。
外頭髮紅髮紫的晚霞,印在她的臉上。
把她的臉蛋照的粉嫩嫩的,像抹了一層天然的腮紅。
江福寶走下樓梯,帶著雪浣去了一進院,準備與家人一起吃晚飯。
然而,來到一進院,她卻看到了剛才那位少年。
兩人對視。
一個皺著眉,一個笑的燦爛。
“你這人,怎麼還闖進我家來了?”江福寶瞪了他一眼。
“福寶!你誤會了,這人是當初那個沈家小子,你忘了啊?當初,阿奶把他孃親背到棺材鋪,額......咳咳,想起來了不?”
張金蘭見孫女對他態度極差。
連忙解釋。
然而,說到一半,她就閉上了嘴巴。
畢竟沈家小子的親孃已經去了,當著他的面,揭他傷疤,總有些不太好。
張金蘭佯裝咳嗽兩聲,掩飾她的尷尬。
“沈?”江福寶雖然記起這個人,但是愣是想不起來他的名字。
當初,她剛穿來的時候。
家裡窮的老鼠都不光顧。
第一次跟阿奶去鎮上。
就遇到這個少年。
他孃親被人毒害,阿奶為了銀子,就去背屍。
這件事,她一輩子都不會忘。
人窮的時候,真的什麼事都能做出來。
阿奶的勇氣讓她佩服。
哪怕家裡已經富裕好幾年了。
江福寶都還記得家裡最窮的時光。
“我叫沈鶴遲,方才是我的錯,我剛從江南迴來,帶了許多東西,不方便抬拿,見巷子裡無人,便讓馬車進到巷子裡,好方便讓下人抬進府中,沒想到,耽誤了江妹妹回家。
實在是對不住,這個小玩意,在江南女子間盛行,許多人買來把玩,本想送給自家妹妹,但她年歲尚小,如今我便轉送給江妹妹你,當做賠禮,還請原諒在下。”
沈鶴遲見江福寶忘記了他的名字。
眼神中,有著一絲失落。
但很快就拋到腦後了。
他從寬袖裡取出一個純金雕刻的小配飾。
是一個鏤空的圓形,做工精美,裡面還放了一顆珍珠大小的金珠,下頭掛著長長的流蘇。
若是佩戴在腰間,走起路來,叮鈴噹啷,肯定特別好聽。
這種配飾。
先不說通體是金子做的。
就算是不值錢的鎏金,憑藉這做工少說也要賣到七八兩銀子。
更何況瞧著就是真金。
那就更貴了。
起碼三十兩以上。
江福寶沒接。
“原來是你啊,那沒事了,站站也好,我平日裡也少動彈,這東西太貴重了,你拿去送你妹妹吧,我就不要了,我腰掛也挺多的,阿奶年前,還給我買了個金鈴鐺呢,跟這個差不多好看。”
既然是熟人,她還能說什麼。
江福寶的氣瞬間消了。
她眉眼舒展開來。
甚至炫耀起阿奶給她買的金鈴鐺。
價值二十兩呢,也就比這個差一點點。
是鎮上的首飾鋪子裡,最貴的金腰掛了。
畢竟連山鎮比不得江南。
“收下吧,我妹妹還小,原本想著等她大了再給她,可惜,東西不戴,放到箱子裡,再等幾年拿出來,就不亮了,就當是賠罪,江妹妹收下,我心才能安,方才實在對不住,我說江妹妹眼熟,也是認出你來了,江妹妹別誤會。”
沈鶴遲又多解釋了一句。